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五项措施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表时间:2018-12-17 10:24:00 来源: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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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工作部署,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将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交易信息、主体信息、专家信息、信用信息、监督信息等各类信息进行集中,构建了“一地发布、一网公开、全区共享”的信息发布格局。

二是加大交易主体信C息库建设力度。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实际,要求第一次登陆系统的企业,必须填报资质、财务状况等信息,进一步规范了交易数据库管理。同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要求,依托现有评标专家、代理机构、投标人数据库,重新梳理完善了专家信用记录、违法违规信息、黑名单信息、社会信用信息等交易主体信用记录数据库。截止11月底,交易主体数据库中,记录投标人信息26798条、招标代理信息639条、招标人2155条、专家评委7182条,药品生产企业2216家,药品配送企业11家,耗材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2363家,疫苗生产企业21家。

三是将大数据应用与电子监管进行深度融合。通过对电子交易系统海量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和加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大数据分析研判,达到对市场主体异常行为进行预判和预警,形成覆盖全区、分类清晰、透明规范、协同共享、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控的综合监督体系。

四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和资讯,并利用四楼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橱窗,及时公示行政监管部门发放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案例,扩大信用信息的公示范围。

五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用信息采用工作。在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时,将政府采购供应商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在开标评审前,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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