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中小学将全面推行检察官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
发表时间:2018-12-03 11:32:00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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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动学校法制建设,自治区教育厅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检察官兼任法制副校长”活动。近日,自治区教育厅与自治区检察院在银川市联合开展检察院领导干部兼任教育厅直属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时侠联被聘为银川一中“法治副校长”,李桂兰、戴红霞、李学军、陈录等一批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干部、检察官分别被聘任到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学校等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职务。自治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面开启。

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出台的实施意见,“法治副校长”以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须兼任辖区范围内一所中小学、中等职业学院或其他专门学校等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本地实际也可以兼任。“法治副校长”任期5年,可以连任。

“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主要有三方面:每学期了解一次学校的法治教育情况;每学期为学校师生上一次法治教育辅导课;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例会,研究法治教育、特殊群体学生转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自治区要求各级检察长要带头兼任“法治副校长”,带头研发精品课程,宣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播种法治种子。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将我区中小学法治学校建设工作推向深入,对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质量,全面推动依法治教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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