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出台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8-11-30 14:34:00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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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职责使命,民政厅制定了《自治区民政厅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脱贫攻坚任务,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细化落实措施,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确保贫困地区农村低保覆盖率不低于7%。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力度,确保贫困地区2018年年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0%;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人均救助最低标准由目前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倍增长到1.5倍。到2020年所有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不愁吃、不愁穿”。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料服务,每年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置80具假肢和矫形器以及100件残障人专用生活起居床、多功能轮椅等辅具产品。创新养老方式,力争到2020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区贫困县(区)60%以上的行政村。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制度,到2020年在贫困地区建设1264个“儿童之家”,实现贫困地区90%以上的城乡社区均有1所“儿童之家”的目标。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新建(改扩建)101个面积未达到200平方米“脱贫销号村”的农村社区服务站,加强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管理和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脱贫攻坚,鼓励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扶贫,精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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