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券工作
发表时间:2018-09-21 10:20:00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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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近日,我区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治区财政每年将安排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券兑付和科技服务机构服务补贴。每年对科技服务机构的资源共享、科技创新券兑付数量、服务收入和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服务补贴。对负责科技创新券发放和兑付的专业服务机构给予年度运行管理补贴。为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治区财政将联合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科技创新券的申领、使用、兑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为优的科技服务机构在服务补贴核定和科技项目立项上给予一定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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