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困境儿童救助关爱保护工作提升困境儿童服务保障水平
发表时间:2018-09-20 09:15:00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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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加大资金保障分类策、精准帮扶,不断提升困境儿童保护救助水平。 

  一、强化资金保障,提高困境儿童资金保障水平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不断增加资金供给,健全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和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是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加强。2016年-2018年,自治区财政累计统筹安排儿童福利和关爱保护方面资金24216万元,其中:2018年安排7816万元。二是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从2018年起,对机构养育孤儿、父母双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困境儿童补助标准参照上一年度比上上年度全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量的80%、60%和50%进行调整。调整后,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津贴增长到每月1049元,父母双亡孤儿养育津贴增长到每月737元,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增长到531元。三是阵地建设稳步推进。困境儿童工作的重心在基层。2017年-2018年,自治区共投入3780万元在全区建设756个儿童之家;补助245万元在南部山区建立7家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补助330万元对现有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改扩建。目前,全区共建成儿童福利机构10家,未成年人保护中心8个,儿童之家1264个。 

  二、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权益 

  自治区财政高度重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将其作为兜底线、惠民生、脱贫富民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严格落实特困供养制度。139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是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6.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未成年人纳入城乡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三是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惠及所有困境儿童。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孤儿、低保家庭儿童等重点救助对象和贫困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 

  三、强化基础工作,稳步提升困境儿童专业化服务能力 

     困境儿童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自治区财政从多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各项基础工作。一是强化基层力量。加大农村社区工作队伍建设,2017年-2018年,自治区财政每年投入815万元,为每个农村社区配备一名“三留守”儿童关爱行动督导员,目前,全区共有关爱行动督导员2265名。二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规定,支持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服务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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