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8-08-03 15:41:00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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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自治区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民政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一是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印发了开展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对全区专项治理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制定了从今年4月份开始至长期实施的六项工作步骤,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总体工作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干、完成目标有时限。三是强化督查,压实责任。下发了《关于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的通知》,厅救助处、救灾处、核对中心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于62528日,对同心县、西吉县、海原县等9个全区深度贫困县(区)开展调研检查。调研采取听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低保对象认定是否准确、群众举报渠道是否畅通、档案资料整理是否规范等情况。通过调研检查,进一步强化基层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思想认识,提高基层农村低保经办人员的“红线意识”“高压线意识”,确保我区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查找存在问题,建立整改机制。一是制定规范,加强信息核对。要求各地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全面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政策性财政补贴、扶贫建档立卡增收等信息的核对。二是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求各地对于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要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或当地纪委监委及时反映、移交,并将查处结果上报民政厅。三是公示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利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公告、投诉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箱。

(三)各地高度重视,迅速展开治理。全区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民政局行动迅速,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全区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民政局均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部署推进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二是双重公示,建立台帐。各地在门户网站和乡镇、村(居)人口密集、位置醒目的场所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和实地作用,实行双重公示,并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统计台帐,受理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三是查找线索,开展督查。各地民政局会同地方纪委监委、扶贫等部门,均已启动专项督查,并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要求存在问题的乡镇、村(组)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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