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宁党办[2017]45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特色小(城)镇建设,近期,由住建厅组织相关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全区12个全国、自治区级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产业培育、风貌塑造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目前,各特色小镇2018年计划实施项目大部分均已开工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9亿元,占年度计划完成总投资的51%。但仍有部分项目因资金缺口大、项目审批进度慢等原因无法开工。
在现场督查中,针对特色小镇建设理念思路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与相关县(区)住建部门、乡镇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在特色小(城)镇的培育建设中,要牢牢把握产业定位核心,丰富主导产业业态。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围绕特色小(城)镇定位和发展方向,创新思路、方法和机制,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产镇融合、宜业宜居的发展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