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管理教师继续教育 保障教师队伍能力提升
发表时间:2018-03-30 18:23:00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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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是教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基本保障,为提高全区教师综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化,对教师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但过去继续教育方式和形式,相对管理松散,内容宽泛,已不能适应当下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发展的趋势。

为解决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我们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暂行办法》。今后我区的继续教育实行信息化学时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完成不少于360学时,原则上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举办的各类培训,教师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课程类型及其重要性折算学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所在学校和有关单位应督促其改正。对在继续教育中弄虚作假、骗取学时的教师,取消其学时记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我区教师认为此《办法》的出台和管理平台的上线运行,有力推进了教师培训和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改进了学习方式,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县(区)教育局及师资培训机构认为该《办法》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提供了很好的政策依据和工作抓手,对强化和规范继续教育一定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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