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8-01-30 09:16:00 来源:自治区民委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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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细化网站管理流程,1月26日,自治区民委印发了网站管理办法,对网站管理主体、职责分工、信息发布、安全防护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办法》明确了各处室的具体职责,信息舆情中心负责自治区民委网站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网站管理的相关制度,督促各处(室)严格落实管理制度,负责自治区民委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发布、安全管理工作;机关各处室严格执行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网站各栏目信息,配合做好网站互动交流平台信件答复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门户网站栏目规划、功能设置的修改需求。 

  《办法》要求网站刊发信息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针对网站转载其他机关、单位的文件、电报,要求必须从文件、电报的制发机关、单位官方门户网站或该机关、单位授权的媒体转载,禁止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同时转载页面上要准确清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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