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明确“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思路
为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富民战略当好先行
发表时间:2018-01-22 09:37:00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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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区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持续加大建设力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统筹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建成“外通内联”的农村公路网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对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持政策,积极申请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建立了“外通内联”的农村公路网络。五年来,自治区共补助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7.6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8800余公里。2016年以来,全区累计投入12.9亿元,打通贫困销号村对外连接道路2007公里,涉及贫困村551个。计划2019年底实现打通所有800个贫困销号村对外连接道路目标。截至2017年底,我区农村公路通车里程2.6万公里,占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的75.1%,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99.2%,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9.3%。 

  (二)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机制逐步完善。截至目前,全区已初步形成了区、市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和村委会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目前,全区5市均设有农村公路管理专门机构,91%的县(市、区)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专门机构、31%的乡(镇)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专门部门。初步建立了“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保障畅通”的养护工作机制。  

  (三)农村客运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区加快农村客运场站建设,稳步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农村客运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区所有乡镇基本建有等级汽车客运站,行政村招呼站覆盖率达到80%,所有乡镇通班车,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9.3%。全区基本形成了以市县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城乡客运站场为依托,覆盖乡、村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基本解决了农村群众出行难题。2017年西吉县和沙坡头区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第一批全国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积极推行“站运合一”经营模式,利用客运班车优势指导农村客运站逐步开展“小件快运”业务,增加客运站收入,把农村客运站建成乡镇客流、物流、信息流的集散地,广泛惠及乡镇周边村庄。  

  (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有力推进。随着全区农村公路建设里程的不断延伸,交通运输厅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公路的安全防护和保障能力。截至2017年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28亿元,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1235公里,有效保障了农村公路通行安全。 

  (五)建立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考评机制。2015年以来,“四好农村路”建设先后被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党委农办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考评”和“宁夏农业现代化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综合考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宁夏“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实施细则》,对各市、县(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主要政策法规情况,以及交通运输厅安排的相关任务、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形成了系统完善的农村公路考评督导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四好农村路”各项工作开展。在考评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活动,原州区被交通运输部授予首批53个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之一。 

  (六)农村公路法规制度逐步完善。交通运输厅依托课题研究,认真总结农村公路建设的经验、做法,起草并报人大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报政府实施了《宁夏乡村公路技术标准》。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突出了县级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明确规定我区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从法律层面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县、乡(镇)两级组织管理体系,同时将村民委员会纳入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中来,为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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