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税系统扎实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发表时间:2018-01-08 11:15:00 来源:宁夏国税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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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区未分设地税机构地区水资源税顺利开征,宁夏国税系统从上而下,加班加点,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 

  一、扎实细致做好政策发布。12月28日,宁夏国税局为宣传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结合我区未分设地税机构地区的实际情况,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编制《纳税指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专辑》,并在宁夏国税局网站开设水资源税宣传专栏,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做好水资源税政策的宣传工作。12月29日,与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地税局联合召开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四部门负责人就宁夏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及具体实施方案等进行通报。 

  二、加班加紧做好纳税辅导。元旦假期过后即为水资源税的首个征收日,宁夏国税局主要领导在元旦假期两次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水资源税征收准备工作的汇报,并就国税部门提升站位、主动作为、落实改革试点“三不变”要求和舆情应对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未分设地税机构的3个市级局和12个县级局的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也放弃元旦假期休息,深入到78户水资源税纳税人中,送上“致水资源税纳税人的一份信”、“纳税指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专辑”等宣传辅导资料,采取“一对一”“手把手”的辅导方式,使水资源税纳税人做到懂政策,会计算,能申报。 

  三、认真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我区水资源费改税后,水资源税纳税人的下游企业用水负担可能会有些变化,特种行业比较明显,存在着用水企业会借费改税而涨价的可能。面对上述问题,宁夏国税局认真梳理各类风险点,并将风险点按大小进行排序,分门别类制定应对预案和宣传解答通稿,统一宣传解释口径,引导下游企业正确理解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绿色环保意义,化解不良情绪,防范负面舆情,确保宁夏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稳中求进。 

  在区、市、县三级国税局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下, 1月2日,水资源税首个征期第一天,宁夏未分设地税机构地区国税局为12户水资源税纳税人顺利办理了水资源税申报缴纳工作,开出完税凭证17份,征收水资源税33.61万元。为了一以贯之的抓好未分设地税机构地区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1月3日,宁夏国税局抽调办公室、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督察内审处的人员组成督查组赴未分设地税机构地区检查督导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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