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扎实
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7-12-21 10:33:00 来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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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服务大局的重要方式,办好提案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近年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协交办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解决突出问题、推进行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让提案者满意,让百姓得实惠”目标,积极探索办理工作新思路,努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提高满意率上求突破。全年共办理自治区政协提案72件,其中主办50件、协办22件,所有提案均多次和提案人沟通联系,反复征求意见,全部正式答复提案人,政协委员满意率100%。在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双向评议”中,我厅提案办理工作获得第一名,得到评议组的一致好评,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办理政协提案的过程,就是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我厅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厅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直接抓,各业务处室、厅属单位具体承办,厅办公室总体协调,厅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四定四包责任制工作要求,对当年建议提案进行认真梳理,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和要求,结合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对提案办理责任进行分解,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强过程管理。年初召开提案交办会,及时将办理任务下达各处室单位;办理过程中,在厅系统每季度工作调度会上,各责任单位均要汇报提案办理情况,厅务会定期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厅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在自治区政府、政协下发的提案办理相关文件上都明确批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提案办理工作。 

  (二)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保障 

  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树立部门形象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让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印发《2017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对提案从任务接收到分派、办理、答复全过程明确工作规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工作流程。二是采取台账管理。建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管理台账》,每项提案做到一案一卷,将办理提案制定的政策措施、形成的文件材料、达到的工作成效一一纳入案卷,确保工作痕迹清晰、印证材料完整。办完一件,对账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人管、事事有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将提案办理列为厅重点督查督办事项,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办理进度缓慢的处室单位进行约谈,推动任务落实。为保证办理质量,今年制定印发《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质量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组成测评考核小组,在提案正式答复前进行内部考核测评,对每项提案从办理时限、沟通联系、办理质量、答复意见四个方面进行打分,评定优秀的可以答复提案人;评定为合格的退回责任处室修改答复意见;评定为不合格的退回重办,切实强化质量把控。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办理质量 

  落实是提案办理的核心。我们始终坚持提案办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把政协委员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映集中、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提案列入重点办理范围,用扎实的工作、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回应委员。比如,针对今年提案中反映的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的问题,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的专项整治活动,不断促进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切实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房地产市场去库存问题,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意见,按照“控制源头、减少增量、综合调控、消化存量、优化结构、提升品质”的总体思路,通过严把“土地闸门”、控制新增供应量、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以及鼓励住房消费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化解商品房库存,去库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部分委员对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的建议,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改厨改厕为重点的《宁夏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在灵武市召开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总结有关市县经验做法,指导各市县区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区实施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及改厕24600户;针对委员们关心的冬季供热方面提案,召开全区推进城市供热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清洁供暖技术现场观摩会,引导各地合理采用清洁能源热源,实施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印发《关于开展城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2017-2018年供热准备工作调度会,启动全区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冬季供暖平稳有序。 

  (四)加强沟通联系,共同解决突出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点多面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较多,尤其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业等领域,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其中一些也是制约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这些问题正是各级政协委员的重点关注内容。我们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有利契机,与提案人充分沟通联系,一道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破解发展难题。如去年民盟宁夏区委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提案,厅党组高度重视,厅主要负责人亲自登门沟通联系,研究工作举措。今年两家继续加强协同配合,联合开展调研,共同推动此项工作。目前,城市执法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有力提升,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住建部充分肯定。针对委员们关注度高的住房保障工作,我们充分听取吸纳委员意见建议,积极创新举措,把棚改开工率、货币化安置率、基本建成率和公租房入住率纳入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责任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了属地责任。在自治区政协和有关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努力推动下,今年共协调国开行、农发行贷款授信50.21亿元,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亿元,5.34万套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7.86亿元。政协委员一直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今年针对加快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我们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认真研究制定了提高补助标准的方案并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受到危房改造对象热烈欢迎。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今年争取中央危窑危房改造资金1.8亿元,改造农村危房30969户,占计划任务的140.2%,完成投资24.28亿元,帮助更多农村居民圆了“住房梦”。协调整合19各部门涉农项目,捆绑项目资金,开工建设美丽小城镇25个、美丽村庄125个,分别完成投资7.05亿元、8.9亿元,农村居住环境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极大改善,为我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城市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我们转变方式,调优思路,积极适应全区城镇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的阶段性特征,统筹实施城市供水、污水处理、道路整治、园林绿化、生态环保、特色街区和老旧管网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截止目前,今年新开工建设综合管廊5个12.14公里,形成廊体7.76公里,完成投资约9亿元;指导固原市完成《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工海绵城市项目26个,完成投资约14亿元。城市的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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