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保险业服务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
一是推广金融扶贫“盐池模式”,创建以省为单位的全国金融扶贫示范区,实现建档立卡户“扶贫保”全覆盖。
二是采取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医保报销目录、提高大病救助上线、政府兜底保障等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
三是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四是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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