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欺客宰客 宁夏“零容忍”
沙湖景区部分餐厅虚高标价被告诫
发表时间:2017-09-30 10:37:00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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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在沙湖召开稳定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对沙湖景区的餐饮经营者进行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并提醒全区各商家在国庆节期间公平诚信经营,规范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防止出现宰客事件。

  据介绍,9月25日,自治区物价局启动国庆、中秋节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组发现,沙湖旅游景区商品和服务存在虚高标价、随意标价、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价格投诉、纠纷时有发生。具体如虚高标价,所售菜品价格贵,结账斤两与点菜时不符;价格标示不规范,有的烤羊排、手抓羊肉、炒羊羔肉等标示“一例”,没有计量单位,有的标示“野生鸭”“野生鱼”等“野生”字样;部分菜价调整后不标示价格,口头报价;图片比实物精美、量大、诱人,具有价格欺诈行为发生的隐患。

  对此,自治区物价局提醒各餐饮经营者,对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物价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各经营者要规范明码标价,对提供的所有商品和服务,标明菜品或服务名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分类标示收费项目,菜肴、面点、鲜活商品、酒水等要分类标示清楚,打包盒(餐盒)、纸巾、湿巾、白开水等相关收费要标明,不收费的不标示或标示免费提供;“餐前消费确认”,鲜活产品或者有附加条件的商品和服务,在顾客点好单后,当面计量,由顾客签字确认,预防产生价格矛盾纠纷。遇到价格问题,消费者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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