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部署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工作
发表时间:2017-08-25 17:56:00 来源:工商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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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按照工商总局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工商局821日下发文件,即日起至12月在全区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结合网络商品投诉热点,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严格依据强制性标准,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依法处罚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二是严厉打击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消费侵权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为重点区域,对电线电缆、汽车配件、交通工具、服装、鞋类、通讯工具、净水器和消防产品等商品进行抽检。严厉打击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及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从重处罚侵害特定消费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和完善诚信自律机制。教育引导经营者和服务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指引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四是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效能。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强化部门间、区域间的协调协作和执法联动,继续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筛查12315投诉举报信息,梳理并发现商品质量案件线索,提高案件查办精准度。

  五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抽检结果公布制度,充分利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微博、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发挥信用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切实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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