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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19-09-04 10:31:48 来源:自治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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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7年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国办发〔2017〕38号),从调整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手段、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国务院国资委职能转变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2019年4月1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进一步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国有资本监管效能,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自治区国资委研究起草了《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经2019年5月22日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会议、7月9日自治区党委深改委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6个部分,从坚持正确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明确职能定位、厘清监管事项、优化监管方式、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监管重点、具体事项、主要举措等进行了细化明确。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出资代表职责定位,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改进监管方式,推进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第二部分: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为规范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依法行权履职,对应“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管资本的四个方面,以“加强规划管理引领、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强化考核激励约束、依法依规严格追责”作为重要抓手,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更加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强化国资委监管职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部分:厘清监管事项,合理确定监管重点准确把握依法放权和加强监管关系,坚持“缺位要加强、越位要归位、错位要规范”原则,按照加强一批、规范一批、取消一批、下放一批、授权一批、移交一批“六个一批”,采取“决定、审批、审核、核准”四种行权履职方式,将54项国资监管事项精简了34项,保留到20项,确定监管重点,强化依法监管。

第四部分:优化监管方式,努力提高监管效能为适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要求,提出“强化依法监管、实施分类监管、推进阳光监管、优化监管流程、强化外部监督”等一系列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的监管工作举措,逐步减少国资委审批、审核、核准事项,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

第五部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提出“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党的领导工作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打造廉洁国资国企”的目标任务,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深化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第六部分:完善保障措施,确保改革落实落地为确保职能转变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国资委要结合监管事项清单和精简事项清单,及时清理完善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监管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确保监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切实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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