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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19-06-11 17:52:42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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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政府安排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了《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政策出台背景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优化营商服务环境的重大举措。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3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全面启动改革工作。3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改革任务,韩正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到2019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编制要点和自治区政府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经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制定出台了《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政策介绍

(一)改革责任单位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落实部门(单位):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改革核心目标

通过改革,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75个工作日以内。

三、要点解读

按照国家“全流程、全覆盖”要求,围绕“四个统一”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统一审批流程。提出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原则上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对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取消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等5项备案事项,不再把到位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工伤保险证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将同一部门、同一审批阶段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对能用征求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全部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对环境影响、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审批时序进行优化。同时提出在审批中积极推行联合审查、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等机制,有效压缩审批时限。

(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提出统一建设覆盖区、市、县三级的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国家系统对接,并与各专业平台互联互通,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全流程审批“一网通办”。

(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提出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机制,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推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模式,实现“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实现“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四)统一监管方式。提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各自行政许可审查负责,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升审批后效益。

为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自治区专门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改革考核评价、督导检查、宣传引导及各地方案制定工作进行统筹推进。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11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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