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确保宁夏《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人社、教育、科技等18个部门配套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围绕政治引领、编制和职称、引才待遇、生活保障、创业就业等5个方面提出了18项优厚待遇政策,进一步提高人才服务保障水平,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创造条件。
《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各领域取得重大成就、作出突出贡献、宁夏急需紧缺、具有一定创新创业潜质的人才,包括从国内外全职引进的相应层次人才和我区培养达到相应水平的人才。
据悉,我区将建立高层次人才证制度,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证》,各类高层次人才凭证享受优厚待遇和服务。
图解《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来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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