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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解读
发表时间:2018-01-18 17:14:00 来源:自治区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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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宁政办发〔2018〕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自治区粮食局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起草的背景和意义

 从国家层面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要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地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划或方案。从自治区层面看,咸辉主席和马顺清副主席分别在国务院办公厅《意见》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由粮食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提出我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从现实层面看,我区粮食产业在引导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产业链条短、关联度低,全区70%的粮食加工企业从事的是米面油等初级产品加工,70%的成品粮油加工企业尚未实现副产物综合利用;创新投入少、产品附加值低,全区粮食行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足1%,远低于发达地区3%的平均水平。因此,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不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精神的需要,也是我区粮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使命。

 二、《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粮食产业经济涵盖由原粮到产品、产区到销区、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对粮食生产具有反哺激励和反馈引导作用,对粮食消费具有支撑培育和带动引领作用,是粮食供求的“蓄水池”和“调节器”。《意见》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融合产业、协调发展;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安全底线,加快发展五大原则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我区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应我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全区产粮大县的粮食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培育10个年加工量超过15万吨、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粮油加工业年产值突破200亿元,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25%以上。围绕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十五项重点工作任务:

 ——提高优质粮食生产能力。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一批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深入落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订单生产等方式,联农带农创建“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的“五优”生产基地。加强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与种质资源创新,培育和引进一批优质高产、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品种,逐步淘汰落后品种。

 ——促进粮食精深加工。依托粮食资源优势,完善粮食精深加工转化产品链条和产业体系,着力开发主粮精深加工产品,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等食品以及保健、化工、医药等方面的有效供给。支持玉米加工转化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

 ——增加“好粮油”产品供给。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宁夏“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一批集收购、储存、烘干、加工、销售、质检、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完善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是认定和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促进资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二是支持粮食龙头企业通过产权置换、股权转让、品牌整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区域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三是鼓励粮食龙头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成立粮食产业联盟,实现粮食产业资源优化配置、优势互补。四是创新粮食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探索地方粮食储备实行动态轮换管理机制。

 ——发挥品牌带动作用。一是加强粮食品牌建设顶层设计,以“宁夏大米”等区域品牌为抓手,创建一批特色鲜明、质量过硬、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二是支持粮食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挖掘地方特色优势,加大绿色、有机、无公害粮油产品的推广。三是支持粮食企业在一二线城市开展品牌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活动以及建设营销网络。四是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范市场秩序。

 另外,《意见》提出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增强国有资产活力,提高盈利能力。要发展粮食全产业链模式,建立贯穿全产业链配套服务体系。要发展粮食循环经济,实现原料、副产品、水、废弃物、能源循环利用。要推进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增加种粮农民收入。要推进主食产业化,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新模式。要提升粮食仓储设施功能,逐步提高优质粮食分等定级、分类储存、低温储存能力。同时,还要健全现代粮食物流体系,提高粮食流通效率;推动粮食企业“走出去”,拓展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空间;推进“互联网+粮食”,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粮食科技创新,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能力。

 三、确保《意见》落实的保障措施

 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需要强化保障措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一是在财税扶持方面,主要包括充分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通过项目支撑、连续投入的方式,支持绿色优质粮食生产、现代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利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重组可按规定享受改制重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粮食储备企业和军粮供应企业按现行税法及自治区有关税收优惠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发展优质粮食生产、新品种推广等。二是在金融保险支持方面,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要发挥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粮食收购、优质粮食生产基地、现代粮食物流项目、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仓储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等贷款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等。三是在用地用电等方面,主要包括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降低区内粮油产品进商超门槛费等。四是在组织领导方面,主要包括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研究本地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大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及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等。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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