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发表时间:2020-05-08 15:10:00 来源:海原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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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原县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总要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一是开展土地确权“回头看”。探索开展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30年试点,扩大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并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切实做好全县150个村集体成员身份界定、资产折股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及时将农村集体产权折股量化还权赋能于农民。壮大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完善华润、四季鲜、光伏电站等分红模式,在继续实施好42个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的同时,再争取申报自治区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20个。

二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提质升级行动,示范推广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全程式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规范培育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制度,健全名录管理系统,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家庭农场50家。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转包、出租、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农户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三是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产业合作与联营组建联合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分工与合作,形成“小合作变成大联合,大联合促进大发展”格局,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增加社员收入。目前,全县已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1家,创办村集体经济合作社150家,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发展机耕机播机收、良种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粪污集中处理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性合作社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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