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以贯彻《土地管理法》为契机深化农村改革
发表时间:2019-11-15 17:09:56 来源:平罗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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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也标志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平罗县紧抓改革契机,着力探索创新,统筹推进各项农村改革。

一是探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通农民增收“致富路”。全面完成144个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资产5.58亿元,总股数30.18万股,发放股权证6.33万本,增加了农民财产性和股权性收入,为农民增收致富打通了新路。

二是探索开展农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打造宜居宜业“新农村”。农村闲置宅基地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复垦等,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打造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环境优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中心村。

三是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机制,强化农业发展“催化剂”。赋予各类农村产权融资权能,升级更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软件,简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功能,实现通过互联网或手机APP进行农村产权交易申请、审核、办理,让信息多跑路,让农民少跑腿。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添集体经济壮大“新活力”。探索直接入市、调整入市、整治入市、优先入市四种方式,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五是健全农村土地规范化流转机制,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新路径”。通过严格工商资本准入关口,保障了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降低了工商资本因盲目扩大规模、经营不善等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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