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三注重”激励干部勇担当善作为
发表时间:2019-03-26 10:19:55 来源:海原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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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着眼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紧紧抓住重导向、重基层、重实绩等关键,着力营造勇担当、善作为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全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重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制定《关于激励全县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方案》,先后从领导干部、村干部、驻村干部三个层面推荐选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人选12名,对21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进行了职级晋升,对239名考核为优秀的公务员进行了嘉奖,对50名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的公务员记三等功,激励引导干部勇担当善作为。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储备,结合自治区5123”工程,调研推荐掌握“女、少、非”优秀年轻干部144名(乡镇干部68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和使用,为调整优化领导班子奠定坚实基础。制定出台了《实名制推荐县委管理干部办法(试行)》,在全县范围内推荐优秀干部79名,其中脱贫攻坚一线干部50名。

 二是重基层,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把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主战场,先后选派15名县直部门(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担任副职,调整选派167名机关单位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动让年轻干部“接地气”。先后选派14名干部到信访、巡察、脱贫一线挂职锻炼,促其经历大事、难事、急事和复杂的事情,勇于触及矛盾,破解难题,在处理各种矛盾、应对复杂局面、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增强政治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是重实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先后将2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推荐提拔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对工作实绩突出的10名干部提拔重用为乡镇正职或人大主席。2018年以来,共提拔脱贫攻坚一线干部32名,占提拔总数的64%。通过考核先后对60名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进行了组织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14名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全部免职;对态度消极、工作不在状态、不胜任现职的8名科级领导干部予以免职,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在全县营造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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