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硬性条件审核,把好“筹设关”,确保依法依规办学。严审提请筹设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格证明、出资证明、办学场地证明等纸质资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同时对办学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适宜办学等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和指导,确保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法合规。
二是部门联动,把好“设立关”,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督促提请设立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建章立制,切实规范学校管理。同时,制定《联合勘验制度》,协调教育、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勘验,重点针对消防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教师和安保的配备情况等开展实地考察与评估,当场出具书面勘验意见书,对不符合设立规定的方面进行现场指导,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
三是强化人员管理,把好“内控关”,确保审批工作提质增效。在负责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的窗口实行AB岗补位制,确保A岗因外出勘验而离岗时,由B岗实施审批,实现审批、勘验两不误,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同时,建立了行政审批投诉处理机制,与审批人员签订《行政审批廉政责任书》,明确廉政风险点和处罚措施,进一步确保了审批工作的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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