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卫市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学习教育机制、选人用人机制、日常管理机制等6项制度,不断促进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
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构建“两个责任”落实体系,突出抓好全程纪实留痕、追责问责关键环节,形成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合一”及“明责、履责、述责、督责、考责、问责”的六责联动“4+6”责任落实机制,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健全学习教育机制,筑牢干部作风养成基础。每年都把作风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作风教育、党性教育作为各类主体培训班次和专题培训班的重要教学内容,抓好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使作风教育常态化、多样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定期对干部进行教育、轮训;选派干部到上级部门和基层学习实践和挂职锻炼,以干部知识能力提升促良好作风形成。
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出台《关于激励全市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五个注重”要求,注重考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全面了解干部的生活品行、人际交往、作风建设等情况,树立忠于党、品德好、作风强的良好用人导向。
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形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良好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位一体”长效机制,紧盯重要节点,严防“节日病”,严查“隐身变异”问题。扎实开展“制度落实监督年”专项行动,督促发改、住建等主责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建立领导干部下乡驻村调研、机关干部下基层等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质量。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日常行为监督,先后教育、函询、诫勉干部143名,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其中免职6名、撤职1名。加大治庸问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整治、随机抽查核实、问责调整等办法,对37名因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制定《中卫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先后调整“下”干部112人,促进形成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选人用人环境。
健全考评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制定印发《中卫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把作风建设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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