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六项措施”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发表时间:2017-12-12 10:40:00 来源:中卫市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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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中卫市采取加强PPP合作、完善市场化融资担保体系等措施,严格控制增量,积极消化存量,全力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是加强债务管理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财政、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加强政府性债务统筹管控。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中卫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规划》《中卫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预警预案》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资产清查统计报告制度。将隐性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统计监测范围,定期向自治区财政厅和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上报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期限、结构等数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全面掌握资产家底,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有效结合,盘活存量债务资产。 

  四是积极消化债务存量。积极开展限额内政府债务置换工作,计划年底前与国开行宁夏分行签订棚改项目贷款置换协议、和华联证券公司签订企业债券5.6亿元置换协议,确保20188月底前完成全部限额内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严格执行偿贷基金管理办法,足额列支偿贷基金支出预算,在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的同时,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五是大力推进与社会资本间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依法依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加强和规范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现规范化的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六是完善市场化融资担保体系。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政府依法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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