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农村土地制度
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初现
发表时间:2017-12-12 10:05:00 来源:平罗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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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平罗县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突破的基础上,统筹协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把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调整利益分配、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助推现代农业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民自愿、坚守四条底线确保总量不增、盘活存量立足实际,大胆破冰,做实规定动作,做活自选动作,强力推进改革试点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率先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投资220万元,在全区率先启动农房普查建库和农房农宅两证合一确权登记不动产发证工作,探索宅基地超面积有偿使用、新增有偿取得、转让政府补贴、审批县域统筹的管理模式,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已开展了5个村,目前正在启动13个村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了《平罗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批复,目前正在落实整治资金,积极推进。截至目前,收取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费980.5万元;批量打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48776本,缮证率为80.5%,预计2017年年底可完成总量的90%以上。 

  二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按照村委申请、地价评估、民主决策、乡镇审查、部门审核、政府审批的入市流程,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协议、挂牌入市方式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依据土地区位、用途、入市方式的不同,建立差异化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标准,按照村集体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与土地征收补偿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30%50%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提取比例;制定了集体内部收益分配办法,明确集体与农民“64”的内部分配比例,保障农民权益不受损;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状调查,经调查核实全县共有经营性建设用地3273020.33亩,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据库。 

  三是完善制度促进“三项试点”规范化开展。通过制定《公共利益用地目录划分方案》,探索以留地、留物业方式解决被征地农民生计问题,平罗县城关镇和平村土地征收中保留3.3亩集体建设用地,由村集体建设综合农贸市场,摊位优先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营,增加了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渠道;围绕宅基地超面积有偿使用、新增有偿取得、转让制度补贴、审批县域统筹出台制度20项;围绕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主体、入市流程和收益分配,出台制度6项;围绕缩小征地范围、优化征地程序、失地农民多元保障机制,出台制度5项,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共形成31项制度成果,确保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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