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发表时间:2017-12-25 19:45:00 来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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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15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11(星期日)、224(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5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2951放假调休,共3天。428(星期六)上班。
     五、开斋节、端午节:61618日放假,619(星期二)、620(星期三)补休,共5天。

六、古尔邦节:82226日放假调休,共5天。819(星期日)上班。

七、中秋节:924放假,与周末连休。

 八、国庆节:101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星期六)、930(星期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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