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13-03-19 00:37:59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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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11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管理,从机制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市、县(区)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一些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201176日,自治区政府在银川召开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各市、县(区)以及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共计2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我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情况,交流学习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做好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从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四个方面,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不断巩固基础,从制度上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1年,我区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延伸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区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依据《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自治区本级共修订制发《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细则》等6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步骤,优化公开流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便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们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明”的原则改进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书格式。二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科学分类,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积极推动全区各地、各部门规范信息公开分类,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主动性。三是不断挖掘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自治区有效整合各部门“分散”信息,加强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改进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主动、完整地公开各类政府职能建设、法规政策、规划信息、财政信息等法定公开信息。

(三)注重公开方式,利用各种载体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面媒体、政务服务窗口、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屏、活页式公告展板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一些地方和单位紧跟信息网络发展潮流,创办了“网络微博”,利用自办刊物、手机短信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受众范围,方便群众生活。自治区政府公报提高办刊水平,改善版式质量,将发行范围进一步扩大到较为偏远的乡镇、社区、村委会等。自治区农牧厅与中国移动宁夏公司联合举办了“手机报—宁夏农业移动周刊”,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及市场供求信息。自治区统计局研发了自治区“两会”信息咨询服务系统,为“两会”代表、委员及人民群众提供内容涉及宏观经济运行、农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节能降耗、国内外贸易、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区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改进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的有关情况和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及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纳入公开范围,将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采用各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区各级政府、部门网站信息量激增,点击率不断攀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稳步上升。

(四)延伸公开范围,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指导和督促本部门管理或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进办事公开。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出版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概览》,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帮助群众了解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办事流程等。自治区卫生厅把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积极指导有关医疗机构做好院务公开,要求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医疗机构做好院务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内容和程序。各级医疗机构均设置了院务公开栏,利用多种形式公开了诊疗项目、药品目录、收费标准、人员安排、设备采购、职称晋升、工程招标等内容,这些举措不但方便患者就医,还进一步增强了医疗透明度,推进了医疗卫生机构的科学民主管理,提高了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督效力。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宁夏日报联手创办《农资手机报》,将农资价格与农资打假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发送给广大用户,极大方便了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和经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包括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自治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市、县三级)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开渠道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要。

(一)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52748条,公布政府文件288份,本年度网站浏览政府公开信息点击量约27.36万次。公开信息主要包括自治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等,具体内容涵盖城乡建设、劳动就业、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国土资源规划、教育、卫生、医疗、环保、农牧等社会经济生活热点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从政府网站获取和使用政府信息资源。

(二)公共查阅点。自治区档案局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档案文件利用中心已收集整理了自治区98个区直单位制发的1221份现行文件,法规汇编537册,这些“红头文件”全部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设置检索目录,群众可通过现场查阅、电话预约、信函预约三种形式,免费查阅相关文件。截至目前,档案文件利用中心已接待群众1228人,调阅文件8994件(次),复印文件4290页。

(三)政府公报。政府公报主要选登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等;刊载自治区政府规章、党委、政府文件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等。2011年,共发布自治区政府公报23期,发行量达13万份,发行范围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档案馆、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等。

(四)新闻发布会。2011年,自治区政府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2场次,发布事项涉及中阿经贸论坛、宁夏国民经济运行、园艺博览会、图书博览会、自驾车旅游节等重大事件,此外,新闻发布会针对当前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稳定民心的作用,有力促进了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理顺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促进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2011年,自治区本级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000件,查询访问人次超过5000人/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国家赔偿、经济适用房建设、农机肥料采购、工程收费、企业自主创新、建设用地征用、建筑企业资质信息、工商企业信息、煤炭经营资格、软件企业和产品资质评定、资源综合利用、退休待遇、职称评定、工龄确定、学籍档案查询验证、报到证学历认证等事项。其中,申请公开工商企业信息和学籍档案、学历认证档案查询事项占全部依申请公开事项总量的90%以上。

2011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实行免费向申请人提供检索查询服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我区积极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培训力度有待加强等。2012年,我们将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充公开信息量,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尤其对《条例》列举的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加大对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进一步强化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答复机制,增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确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同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的管理,加强工作人员配置,畅通受理渠道。

(三)进一步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要求,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本级政府、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问题的内容为重点,推动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

(四)进一步加强指导、督查和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考核评议制度,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二年三月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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