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3-00340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3-09-27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08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23〕40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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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3〕4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应急广播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应急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进行应急信息发布、实现精准动员的重要渠道,是广播电视宣传触角的延伸发展,也是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全面推动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快各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6号)、《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安部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的通知》(广电发〔2022〕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担当、服务大局,为全区城乡居民提供多场景、全时段、全媒体、高可靠的应急广播信息播发和政策宣传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负责承建自治区级应急广播平台、建立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对接联调各级系统;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承担本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管理主体责任,组织本地区开展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系统建设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由各市、县(区)财政自筹。

(二)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方案和相关制度、预案,确保建设标准统一、指标合格、接口规范,实现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广播平台(前端)全面顺畅对接。

(三)坚持安全高效。按照“人无我有,人断我通”的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把安全可靠和快速高效体现在项目规划、技术方案制定、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等各环节、各方面,严格把好内容关、传输关、人员关,严格落实三级审稿和重播重审制度,全面构建高安全、高可靠、高抗毁、高效率的应急广播体系。加强监测监管,综合利用多种机制实现信息快速传送、精准投放和秒级响应,提升应急信息发布的科学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精准性

(四)坚持平战结合。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统筹资源开展应急广播服务,创新运行模式,促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和应急处置、乡村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目标任务

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建设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应急广播前端,完善信号传输覆盖网络,部署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实现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贯通,为全区城乡群众提供应急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服务,提升全区应急管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2023年,全面启动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编制完成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市、县(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或功能扩展(升级)初步设计,申请项目立项,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2024年,编制完成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初步设计,全面落实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和市、县(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或功能扩展(升级)资金,并开展项目招标和建设工作。完善传输覆盖网络、部署接收终端。

2025年,进一步完善传输覆盖网络、增补应急广播接收终端,有效扩大应急广播覆盖面。完成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应急广播平台(前端)互联互通,并与国家应急广播平台完成对接,初步建成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健全全区应急广播运行维护长效保障机制。

四、建设内容

(一)建设应急广播平台(系统)。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由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分级负责、合力推进,依托各级应急广播平台(系统)、配套传输覆盖网络和接收终端运行,建立统一应急广播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编制《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项目立项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公开招标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广电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2.建设市、县(区)应急广播平台(系统)。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和宁东管委会编制完成市级应急广播平台(系统)建设初步设计方案,申请项目立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灵武市、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西吉县、隆德县、海原县、彭阳县编制完成本级应急广播平台(系统)功能扩展(升级)建设设计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贺兰县、永宁县、平罗县、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利通区、原州区、沙坡头区编制完成本级应急广播平台(系统)建设设计方案,并申请项目立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各级应急广播平台(系统)必须遵循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综合利用数据专线、电子政务外网等传输网络,横向与本级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对接联通,纵向实现各级应急广播平台互联互通、上级平台对下级平台调度控制。各市、县(区)应急广播平台(系统)设计方案或功能扩展(升级)建设设计方案须提交自治区广电局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完善传输覆盖网络

1.建设应急广播主备信号传输通道。建设以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网络为基础,以基础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为补充的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至少包含调频广播在内的两种以上信号传输覆盖方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广电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2.开展应急广播传输系统对接。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应急广播平台与各级有线电视前端通过光缆建立传输链路,采用IP方式传输应急广播信息。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与宁夏有线电视总前端、地面数字电视前端、全区骨干发射台(站)发射系统以及宁夏广播电视台广播和电视播控总前端、IPTV 集成播控分平台和黄河云视平台等进行对接。各市、县(区)应急广播平台应与本级有线电视前端、地面数字电视前端、发射台(站)发射系统、广播电视播控前端、融媒体平台、公共广播系统、户外智能显示屏等进行对接。部署相应应急广播适配器并进行相关技术系统改造。(责任单位:自治区广电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3.建设和改造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配套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广播前端,采用IP方式与县(区)级应急广播平台进行连接。(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4.全面联通应急广播信息源。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与国家应急广播平台和自治区应急管理、气象、地震、公安、农业农村、水利、人防等应急信息编发平台(系统)对接;市、县(区)应急广播平台应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和本级应急管理、气象、地震、公安、农业农村、水利、人防等应急信息编发平台(系统)对接。(责任单位:自治区广电局、应急管理厅,宁夏气象局、地震局,自治区公安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人防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三)部署接收终端。各市、县(区)和宁东管委会应在行政中心、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农贸市场、社区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公共交通站场、商业中心、大型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部署户外终端。已有音柱、大喇叭、智能显示屏等公共终端的,要纳入应急广播信息接收范围,通过部署适配器等方式与本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每个行政村、社区应至少配置2个具有不间断电源的主动发布终端。各类终端应支持2种以上信号接收方式,且具备强制唤醒功能。逐步探索扩大具备应急广播信息接收功能的手机、收音机、有线机顶盒、车载收音机使用。(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四)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各地要建立应急广播指挥调度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障运维资金。要对应急信息制定具体的发布规则和应急预案,实现应急信息分类型、分级别、分区域、分群体的有效快速精准传播。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广播系统应急演练,确保人员和技术系统快速反应、及时响应,及时有效调度控制传输覆盖网络资源、安全高效分发应急广播信息。(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五)健全监测监管系统

依托各级应急广播平台调度控制系统以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系统等资源,构建全区应急广播监测监管系统,实现应急广播监测数据采集及统计,掌握应急广播响应和系统运行情况,实现对应急广播的精准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广电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设应急广播体系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工作机制,理清目标任务,明确建设责任,全力推动本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工作,形成政府牵头抓总、广电部门推动落实、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本级应急广播管理体系,形成科学高效的应急广播管理体制和机制。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项目立项,将应急广播系统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加大督导检查督办力度,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跟踪问效,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纳入意识形态考核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四)严把质量关口应急广播系统建设要严格按照应急广播标准规范,科学制定技术方案,规范建设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确保应急广播系统规范化、可贯通、成体系。自治区广电局要加强对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技术指导,进行跟踪服务、把好关键环节,确保全区应急广播体系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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