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0-002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0-04-10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4-15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20〕15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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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20〕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全面提升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标准引领、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0年年底前,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人民政府初步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度持续规范,保障更加有力,初步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022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人民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广“五个一”。

1.全面推广全区统一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借鉴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自治区确定青铜峡市承担全区统一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任务,会同固原市对照国家部委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标准指引具体格式和模板以及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范围、对象等要素,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力争20209月底制定清单目录、10月底印发全区推广执行。基层人民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全区统一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自身实际适当调整,务必于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全面推广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制作26种办理答复标准格式文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归档等流程,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表格、文书、指南、答复等格式,力争20205月底印发全区推广执行,切实规范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3.全面推广全区统一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审查记录台账、档案资料留存备查制度,建立全区统一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流程,严格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和发布程序,共享敏感词库,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严格把关发布内容,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严禁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严禁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加强日常监测和值班读网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及时。

4.全面推广全区统一的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适时修订《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全面推进全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明确政务新媒体管理职责,完善开设、整合、变更、关停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内容更新、值班值守、账号安全管理等制度,畅通互动交流渠道,构建以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引领的全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打造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建设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指尖政府”。

5.全面推广全区统一的政府开放日制度。自治区确定中卫市沙坡头区承担试点全区统一的政府开放日制度,力争20207月底在全区推行。基层人民政府依据全区统一的政府开放日制度,结合自身实际、适当调整后,20208月起开展“公民走进政府”“评议政务公开”等活动,搭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理解政府、支持政府的互动平台,让市民走进政府、让公众靠近机关,了解政府运行,监督政府工作,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基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全面推进“五个规范”。

1.规范公开流程。基层人民政府要构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业务工作,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2.规范公开平台。基层人民政府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集中发布本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3.规范公开专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自治区确定银川市兴庆区负责政务公开专区标识和相关制度的设计起草,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经自治区审定后印发全区统一使用。

4.规范参与机制。基层人民政府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5.规范解读机制。基层人民政府要及时传递中央、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行政区域贯彻落实措施。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及时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增进沟通,凝聚共识。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三)全面推行“三个延伸”。

1.办事服务公开向线上延伸。基层人民政府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2.政务公开事项向一线延伸。基层人民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3.政府信息推送向基层延伸。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重点筛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扶贫脱贫、涉农补贴等点多、面广、覆盖面大的信息数据,在政府网站专题展示或建设“政策库”集中公布,并采用“二维码”方式精准推送,同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公布“二维码”,方便公众“扫码”查阅。积极搭建“政策直通车”平台,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点对点、个性化推送,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鼓励选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基层人民政府和部门,设立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在做好本意见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创造亮点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自治区确定青铜峡市为试点经验推广单位,全区基层人民政府都要学习借鉴青铜峡市试点经验,抓好各项工作。基层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参照自治区做法将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不含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74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岗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岗位,切实将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务公开效能考核”指标体系。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并及时报送相关结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全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扩大成果应用。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经自治区审核修订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汇总梳理相关制度规范印发全区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地级市人民政府及本级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适当调整后及时发布到本级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并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图读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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