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9-0038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9-03-21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2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9〕14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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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9〕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区属有关企业:

为全面掌握2018年以来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对标找差、创新举措,推动“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建设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服务有效的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大调研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943号)要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近期组织开展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对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要求,特别是《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873)、《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189)等文件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总结成绩,提炼典型经验,深入查找影响“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深层次矛盾,提出前瞻性、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较强的办法措施和对策建议。

(一)深化简政放权方面。2018年以来,国务院及自治区取消、下放或调整审批许可事项承接落实情况;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开展变相审批许可自查整改情况;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情况;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情况;推动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情况;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情况;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情况;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情况;推动减税降费情况;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情况等。

(二)创新监管方式方面。2018年以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情况;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智慧监管情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信用监管情况;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情况;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情况等。

(三)优化审批政务服务方面。2018年以来,开展百项问题疏解行动情况;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情况;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情况;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领域改革政策,实现不同地区间联网办理情况;精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情况;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教育”情况;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推进水电气暖、银行、公证等服务领域改革情况等。

(四)提高投资吸引力方面。2018年以来,企业获得信贷情况,包括信用信息深度、征信机构覆盖面、企业融资便利度等;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情况,包括信息披露透明度、董事责任程度、诉讼便利度、股东权利、所有权和管理控制、公司透明度等;强化合同执行情况,包括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费用和司法程序的质量等;劳动力市场监管情况,包括劳动力聘用情况、工作时间、裁员规定、裁员成本、工作质量等。

二、调研方式

本次专题调研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交流会,实地调研体验各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等政务服务机构、场所,随机走访企业和群众,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一线了解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广泛倾听市场主体和群众呼声,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

(一)开展座谈交流。分层次、分片区、分类别召开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和五个地级市、宁东管委会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交流会,听取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宁东管委会相关工作汇报。

(二)开展实地走访。分别到自治区本级和部分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民生事项代办点、部分工业园区和企业实地了解相关情况,以办事企业或群众身份体验、评价办事流程、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开展问卷调查。围绕企业和群众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获得感、满意度,组织自治区党校等单位专家设计调查问卷,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发布,广泛听取网民意见,征集问题线索和对策建议。

三、进度安排

本次专题调研活动计划于201931日开始,43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31日至3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并报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审核。

(二)组织实施阶段(321日至412日)。起草下发通知,安排部署调研工作。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对照调研内容,先行开展调研和自查。调研组分2个小组,集中到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实地调研。

(三)成果提炼阶段(413日至430日)。集中组织人员力量,多角度、多维度深入研究分析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征求吸纳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后,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四、参加人员

成立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组,负责本次调研活动的组织实施。

  长:房全忠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马金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员: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编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党校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

工作人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从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临时抽调。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围绕本次调研内容,对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先行开展调研和自查,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全面反映工作推进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困难、今后工作的对策建议等,并于4月3日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方式:纸质文件加盖公章传真或专人送达,电子版通过全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专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李东。

(二)请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编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自治区党校各确定分管领导1名、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1-2名参加本次专题调研活动,并于322日17:00前将人员名单(注明职务、性别、联系方式等)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

(三)调研期间,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精神,严于律己、务实高效、轻车简从、服从安排,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调研对象正常工作。调研组实地分组调研车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调研组人员食宿等差旅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马宗正,电话:0951-6038143、13709510717

  东,电话:0951-505164018909578551

 

附件:1.实地调研日程安排

      2.报送调研报告的相关部门(单位)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3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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