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9-002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9-07-26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29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9〕19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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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9〕1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以来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析研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

二、时间地点

定于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15:00召开。主会场设在自治区政府大楼2楼远程会议室,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在当地党政内网视频会议室设分会场。

三、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请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高级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分会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宁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参会人员范围比照自治区主会场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和银川市、固原市、平罗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做好在主会场和各自分会场交流发言准备(每人发言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以内,发言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请以上单位将交流发言材料务于2019年7月28日(星期日)12:00前,通过自治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专送邮件”发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马宗正审核。

(二)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宁东管委会按要求提前做好各分会场人员落实、会场布置、信号传输对接等会务保障工作,各分会场务于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10:00前布置完毕。

(三)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等)务于2019年7月29日(星期一)12:00前,报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各市、县〔区〕只报送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名单)。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完毕。

(五)请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届时安排记者做好采访报道工作。

人:马宗正

联系电话:0951—6038143、13709510717

人:李  

联系电话:0951—5051640、5019054(传真)、18909578551

 

    附件:1.自治区主会场参会部门(单位)名单          

          2.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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