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9-0008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9-04-28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2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9〕31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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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9〕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宁东管委会:

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防止外来因素干扰铁路列车运行,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护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全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范围,落实责任

此次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包括我区所有既有普速铁路线路。由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划定并公告铁路用地范围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由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方案,铁路沿线市、县(区)人民政府商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划定并公告铁路用地范围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具体工作由铁路沿线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一)开展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绘制工作。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组织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或铁路建设单位根据铁路用地地籍图,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划定单位,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分别报送铁路沿线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做好平面图审核和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在收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后,应组织自然资源、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部门认真审核,合理划定铁路用地范围外的安全保护区并向社会公告。

(三)设立安全保护区标桩。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或有关建设单位,根据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和铁路沿线市、县(区)人民政府书面确认的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及时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

三、有关要求

(一)铁路沿线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共同做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于201911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铁路用地范围外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铁路沿线市、县(区)人民政府会同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划定,不改变原有土地权属关系。铁路沿线市、县(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在审批、核准或备案有关项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控制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距离。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对铁路线路、铁路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巡查和维护。铁路沿线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靠实护路联防责任,维护铁路安全。

 

附件:全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任务统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4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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