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8-1746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8-04-19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9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8〕24号

有效性: 有效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8〕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健康宁夏建设,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召开全区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全区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及近五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健康宁夏建设

二、时间地点

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14:30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二楼礼堂召开会议,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爱卫办和卫生计生局(委)主要负责人。

(二)自治区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具体名单附后)。

四、其他事项

(一)请石嘴山市、吴忠市、永宁县、泾源县人民政府做好会议交流发言准备,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二)请各市、县(区)和自治区爱卫会成员单位于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自治区爱卫办,联系人:李春生,联系电话:0951-5024617(传真)、13995318853。

(三)会务工作由自治区爱卫办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协助。

(四)请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报道。

 

附件:自治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