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8-128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8-03-10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2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8〕29号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办发〔2018〕29号
为配合做好国家统计执法检查组来宁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张超超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王小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秀梅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许 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旭辉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陈春平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曹志斌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何正荣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杨玉经 银川市市长
杨有贤 银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万佩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梁建民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组(以下简称联络组)负责协助配合国家统计执法检查组开展工作,做好日常协调和保障任务,制定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督导灵武市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检查对象自觉接受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和证据。徐秀梅兼任联络组联络员。
联络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后勤保障与应急处置小组,梁建民兼任综合协调小组组长,杨有贤兼任后勤保障与应急处置小组组长。
国家统计局对灵武市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联络组自动撤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