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57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及禁止相关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7-08-22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7〕64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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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及禁止相关活动的通告

宁政发〔2017〕6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确保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等法律法规,现就全区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两端各20公里围成的矩形范围。具体为:

(一)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坐标为N38°26′40、E106°37′13,N38°32′01、E106°25′12,N38°11′59、E106°09′15,N38°06′50、E106°21′23。净空范围内宁夏行政区域涉及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掌政镇、滨河新区、综合保税区,贺兰县金贵镇,灵武市宁东镇、临河镇、梧桐树乡、马鞍山、灵武农场,永宁县城区、通桥乡、望洪镇等区域。

(二)中卫沙坡头机场净空保护区坐标为N37°28′57、E105°22′50,N37°39′46、E105°22′50,N37°39′46、E104°55′44,N37°28′57、E104°55′44。净空范围内宁夏行政区域涉及中卫市区、沙坡头区迎水桥镇、西园乡、柔远镇、镇罗镇、东园乡、新北乡、中卫铁路固沙林场等区域。

(三)固原六盘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坐标:N36°15′34、E106°19′35,N36°15′34、E106°06′22,N35°54′03、E106°06′22,N35°54′03、E106°19′35。净空范围内宁夏行政区域涉及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头营镇、彭堡镇、官厅镇、开城镇、长城梁工业园区、盐化工工业园区、清水河工业园区和固原经济开发区等区域。

(四)盐池通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坐标为:N38°02′27、E107°24′38,N37°57′24、E107°13′03,N37°38′20、E107°26′32,N37°43′44、E107°38′18。净空范围内宁夏行政区域涉及盐池县城区、花马池镇、柳杨堡乡、三道川村、下滩村、皖记沟村、李家沟东场、东郭庄、石井子、周台子村等区域。

(五)银川月牙湖通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坐标为N38°45′13、E106°38′05,N38°45′13、E106°25′48,N38°25′33、E106°25′48,N38°25′33、E106°38′05。净空范围内宁夏行政区域涉及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贺兰县金贵镇、立岗镇、通义乡、潘昶乡,平罗县通伏乡等区域。

二、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

(一)修建不符合民用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四)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五)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六)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空飘气球、孔明灯、风筝和其他升空物体。

(七)超过净空保护高度要求的爆破或者作业。

(八)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九)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池塘、人工湖、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

(十)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十一)从事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机、航空航天模型等非法飞行活动。

(十二)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三、其他规定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须按规定书面征求民航管理机构的意见。

(二)违反机场净空保护区相关禁止性规定的,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飞行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场净空状况的巡查,发现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书面报告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对飞行安全的影响。

(四)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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