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43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曾杏绯艺术馆项目建设法人单位和项目实施主体的函
发布时间: 2013-09-03
发文字号: 宁政办函〔2013〕32号
有效性:
宁政办函〔2013〕32号
自治区文联: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明确自治区文联为曾杏绯艺术馆项目建设法人单位和项目实施主体。请你们遵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项目建设法规,抓紧推进曾杏绯艺术馆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8日
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
市县区网站
各省区市网站
其他网站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自治区人大 | 自治区政协 |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网站标识码6400000091 宁ICP备05000081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