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1/2018-0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成文时间: 2018-08-19
标题: 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22
发文字号: 宁财规发〔2018〕26号
有效性: 2018年8月19日——2023年9月10日
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财规发〔2018〕26号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为加强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等人才政策文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4〕6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20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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