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1年——第20期)
发表时间:2022-01-01 14:57:30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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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8批共1136件,现将第二十批45件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0951—5696300,邮政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第A047号邮政专用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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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NX202112220039

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广源街转盘西侧的煤场和砂石料厂露天堆放煤炭和砂石料导致扬尘,污染环境。

贺兰县

大气

经核实,洪广镇广源街转盘西侧无煤场及砂石料厂。但周边有住户在自家院内露天堆放煤炭和砂石料情况。

基本属实

贺兰县洪广镇对该住户院内露天堆放煤炭及砂石料用绿网进行覆盖,对未硬化场地进行洒水封冻并覆盖绿网,目前已完成。

已办结


2

D2NX202112220037

投诉人于12月12日曾投诉反映吴忠市同心县杨家河湾路口向西3公里左右的建新白灰厂露天经营,产生扬尘。此次投诉反映公示的处理意见不真实,要求重新核查处理。

同心县

大气

2021年12月24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此件与第十批D2NX202112120015号转办件重复。一、群众反映“投诉人于12月12日曾投诉反映吴忠市同心县杨家河湾路口向西3公里左右的建新白灰厂露天经营,产生扬尘”问题属实。同心县建新白灰厂,于2019年9月由杨家河湾村二社迁建至现厂址李家岗子村,在新厂址未建设全封闭堆料坑的情况下,将原厂址堆放的2000吨白灰,转运至新厂地内堆存并进行经营销售,存在扬尘污染现象。本次核查时,该厂堆放的2000吨白灰全部苫盖到位,已于2021年12月14日停业整顿。二、群众反映“此次投诉反映公开公示的处理意见不真实”问题不属实。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已于2021年12月13日责令建新白灰场停止违法行为,吴忠企业已将料堆全部苫盖到位。同心县自然资源局于12月14日依法向同心县建新白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对同心县建新白灰场进行立案查处。

部分属实

一是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同心县建新白灰厂占地进行现场勘查、测量,确认该企业实际占用同心县丁塘镇李家岗子村集体土地33.06亩,其中办公室、职工宿舍、配电、供水设施占地0.6亩,用于转运、堆放的白灰坑占地32.46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同心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建新白灰场退还非法占用33.06亩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二是责令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向同心县人民政府作检查。

阶段性办结


3

D2NX202112220035

固原市泾源县新民乡王家沟村双疙瘩梁垃圾填埋场紧挨着投诉人家的地,垃圾满天飞,导致投诉人家种植的油松、云杉死了一半。

泾源县

土壤

经查:一、王家沟垃圾填埋场由新民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25日封场,地面已全部覆土覆盖,未发现空中漂浮物及垃圾等,不存在“垃圾满天飞”的现象。二、填埋场周边有5块苗木地,共计8.5亩,由4户人栽植,苗木地里未发现生活垃圾。距填埋场最近(5米)一处地块及另外三处地块苗木生长旺盛,苗木存活正常。投诉反映的苗木地块距离垃圾填埋场10米,云杉、油松混栽,地块内杂草丛生,部分苗木属后期移植,因管护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部分油松、云杉死亡。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4

D2NX202112220041

西吉县兴隆镇下范村河道边有近三十家散煤销售点,刮风天气煤粉尘飘的到处都是。

西吉县

大气

经查,反映的散煤销售点实为西吉县兴隆镇下范煤炭市场,由宁夏聚兴隆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管理,现有煤炭经营户25家,部分经营户煤炭散放,没有苫盖,在煤炭筛分、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目前,西吉县已安排资金376万元,正在建设占地2016平方米的2座封闭煤棚,可储煤1.5万吨,计划工程完工后,全部经营户进棚经营。

属实

一是宁夏聚兴隆物流有限公司和煤炭经营户对分散煤堆规整集中堆放,用篷布、防尘网等进行苫盖,洒水增加煤堆湿度,减少煤尘产生。二是由宁夏聚兴隆物流有限公司负责调用洒水车,每天对场区进行洒水降尘3—5次,遇大风、干燥等天气加大洒水降尘频次。组织各煤炭经营户在筛煤机上配置防尘网等抑尘设施,并在交易市场出入口配备喷洗水枪,对进出车辆轮胎喷水清洗,减少煤尘飘落。三是由西吉县兴隆镇负责,尽快组织完成煤棚工程建设,并加强煤碳经营户监管,督促煤炭经营户一律进棚经营。

已办结


5

D2NX202112220033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湾新村,滨河大道去往吴忠市方向路边有一个盖碗茶标志性建筑北边有一条几百米长的石子路,这条路已经十年了,车辆来往扬尘污染。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23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该路为临时性便道,系2013年建设古城湾新村、党家河湾村四队安置小区时在原规划的绿地范围内设立的临时性建筑物资运输便道。该路段长约100米,宽约7米,呈东西走向,西连滨河大道、东连古城湾新村小区西侧硬化路,该路段南北各有1条与其平行的硬化道路,分别位于党家河湾村4队清真寺路口和古城湾新村小广场北边,系规划许可建设的古城湾新村、党家河湾村四队安置小区居民出行道路。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申报标准中最低四级公路申报长度不少于1公里标准,群众反映“古城湾新村石子路”长度未达到申报标准,且占用原规划批复的绿地范围,加之该临时性便道南北两侧均有硬化出行道路,所以该临时性便道无法申报立项,暂时未硬化,导致车辆行驶通过时存在扬尘现象。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由于该路段直接连接滨河大道、交通情况复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防止扬尘,古城镇对该路段进行洒水降尘,铺设防尘网,并用彩钢板对古城湾新村石子路东西两头进行了封闭。目前已完成。下一步,利通区古城镇积极引导群众及车辆使用党家河湾村4队清真寺路口和古城湾新村小广场北边2条连接滨河大道的硬化路出行。

已办结


6

D2NX202112220042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银佐家园东、西两区门口的汽车修理部均存在没有烤漆房占用人行道给汽车露天喷漆形成异味,污染环境的问题。

兴庆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银佐家园东区无从事汽修相关商户,西区门口向西80米处有一家汽修部,存在占用人行道露天喷漆现象。

部分属实

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现场检查该商户营业执照,确定经营许可范围为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不包括喷漆。依法对该商户喷漆设备进行扣押,并对汽修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商户签订《经营自律承诺书》,承诺不再占用公共区域经营,不得超经营范围进行喷漆作业。经2021年12月24日—25日再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汽修部占用人行道进行喷漆作业情形。经走访,附近居民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7

D2NX202112220038

石嘴山市平罗县锦绣华城小区与明月新村中间的道路因车辆路过形成噪声、扬尘严重扰民,污染环境。

平罗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石嘴山市平罗县锦绣华城小区与明月新村中间的道路实为平罗县西环路,是平罗县物流运输的重要通道,锦绣华城小区位于道路东侧,共有59栋楼,入住率90%;明月新村在道路西侧,共有155栋楼,入住率54%。经走访锦绣华城小区靠路一侧9栋楼部分住户,住户均反映过往车辆声音大、产生噪声。该路段每小时通过小型车辆231辆、大型货车36辆,车流量大、车速快,且存在鸣笛情况,易产生噪声及扬尘。2021年12月23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对锦绣华城小区16号楼、27号楼、35号楼、37号楼居民家中4个监测点位进行昼夜移动噪声源监测,监测数据显示4个监测点位噪声监测值均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边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一是第一时间组织环卫人员、清扫车、洒水车对西环路车行道、人行道以及绿化带进行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同时组织力量加大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积尘清扫力度,不断提高城区环境卫生。二是立即对该路段增装限速、禁止鸣笛、大型货车禁行等标志标牌,截至2021年12月26日,共计安装6块。三是由交警部门牵头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和警示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有效减少大型货车随意鸣笛、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已办结


8

D2NX202112220027

永宁县望远镇银子湖周边夏天垂钓的人比较多导致环境脏乱差,李银路与双庆路交汇处东南拐角靠近湖边的一块地,被用来临时停车,地面扬尘污染。

永宁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一、银子湖周边夏天存在垂钓人员随意丢弃垃圾行为,导致环境脏乱差。二、李银路与双庆路交会处东南拐角靠近湖边的一块地(约13亩),临时停放多辆工程车,进出时有扬尘现象。

属实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负责整改工作。 一是对银子湖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并设置“禁止随地扔垃圾”提示牌。二是加大环境卫生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环境卫生整治落到实处。三是对李银路与双庆路交会处东南拐角靠近湖边空地停放的车辆进行劝离,并组织对该处空地进行清理整治,绿网覆盖,洒水封冻。在空地设置“禁止停放车辆”提示牌,做好日常劝导工作。四是定期对李银路与双庆路交会处东南拐角靠近湖边空地环境卫生进行巡查检查。  

已办结


9

D2NX202112220040

投诉人12月19日反映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将污泥拉运贩卖的问题后,该厂不但未整改还继续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拉运贩卖。具体拉运贩卖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南梁村村委会、吴忠市盐池县盐王线宁鑫有机生态牧场北侧5公里的养羊场。

永宁县、利通区

土壤

银川市: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一污厂)设计处理规模6.5万吨/日,实际处理量3.8万吨/日,污泥日产量约为40吨—50吨,产生的污泥性质为一般固废。按照环保要求,每季度由第三方公司(宁夏德坤环境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对污泥进行指标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国家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一污厂与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泥处置协议,协议中注明污水厂产生的污泥由宁夏瑞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费用由一污厂支付,不存在贩卖污泥的情况。12月20日在接到首次信访投诉件后,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提出终止污泥处理协议,12月22日,一污厂与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同时与永宁县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污泥交由永宁县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吴忠市:
   2021年12月23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和利通区、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此件与第十七批D2NX202112190032号转办件重复。一、群众反映“12月19日反映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将污泥拉运贩卖的问题后,该厂不但未整改还继续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拉运贩卖”问题不属实。2021年12月20日,利通区组织核查时发现,群众当时反映的“吴忠市利通区五里坡牧场周围的院子内”实为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现场堆放有牛粪和污泥,其中,约三分之一堆放在混凝土硬化地面,约三分之二堆放在裸露地面,未对外出售。针对该问题,12月21日,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向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前对厂区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整治,将堆放的牛粪、污泥与牛粪混合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未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12月20日起,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已停止从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拉运污泥的行为,并开展相应整改工作。二、群众反映“具体拉运贩卖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南梁村村委会、吴忠市盐池县盐王线宁鑫有机生态牧场北侧5公里的养羊场”问题不属实。经利通区、盐池县对相关区域进行现场核查,扁担沟镇南梁村、吴忠市盐池县盐王线宁鑫有机生态牧场及周边八岔梁行政村养殖户均未发现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堆放。经与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核实,2家企业均未将污泥拉运贩卖至南梁村村委会和盐池县。

不属实

阶段性办结



10

D2NX202112220026

固原市彭阳县古城镇顶岗堡村涝子湾队村民的基本农田被马某某占用盖房。

彭阳县

土壤

经查,马某某家共有9口人,原宅基地内有北房、南房各1栋,均为土坯危房,东窑2孔为危窑,其中1孔窑洞已经坍塌,原有房屋因安全隐患无法居住。2020年4月,马某某在原宅基地北侧20米处新建住房一栋,宽8.7米,长16.5米,占地0.23亩,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

属实

一是由彭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将该宗宅基地纳入全县乱占耕地建房遗留问题一并解决。二是责令对负有用地监管责任的乡村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并在相应范围予以通报。

未办结

彭阳县古城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责令古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刘树一同志、古城镇丁岗堡村党支部书记马文军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11

D2NX202112220036

银川市兴庆区新光华住宅区27号楼旁边有个垃圾处理操作间,物业在此处分割垃圾产生敲打噪声扰民。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星光华小区住宅区26号楼和27号楼之间设有一处暂存居民生活垃圾的储存站,面积约55平方米,为该小区配套建设功能用房,自2004年使用至今。物业公司2—3日清运一次垃圾,清运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为便于清运,会将居民扔弃的大件垃圾拆卸后进行清运,拆卸过程中产生噪声。

属实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整改,一是要求物业公司严格遵守垃圾清运时间,保洁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垃圾清运,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二是在清运时不得再对大件垃圾现场拆卸分解。三是在打开和关闭垃圾房卷帘门时要降低声音,避免产生过高音量。12月24日,兴庆区前进街走访入户星光华小区业主,均对整改结果满意。

已办结


12

D2NX202112220028

1.中卫市沙坡头区照壁山大同沟大麦地岩画保护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区,2009年—2020年有私人老板在大同沟开山采石,去年因为批准的采矿期限到期了,才停止采矿。2.沙坡头区香山孙家沟的生态环境和珍贵的岩画在2019年也被私人开山采石破坏了。

沙坡头区

生态

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照壁山大同沟大麦地岩画保护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区,2009年—2020年有私人老板在大同沟开山采石,去年因为批准的采矿期限到期了,才停止采矿”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转办件中所述采矿区域位于卫宁北山大通沟西侧,大通沟东侧为大麦地岩画,采矿区域距岩画保护范围5米,不在岩画保护区内。2009年至20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09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15日)、2014年至2017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4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5日),中卫市兴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区域进行采矿活动。2017年至2020年期间,该公司再未进行采矿活动。二、关于“沙坡头区香山孙家沟的生态环境和珍贵的岩画在2019年也被私人开山采石破坏了”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016年,中卫市文物管理所根据社会线索组织人员到香山区域寻找孙家沟岩画并了解有关情况,因前期掌握及询问到的具体信息有限,始终没有找到孙家沟岩画。2019年3月26日,中卫市文物管理所在香山乡梁水村筛子水附近发现孙家沟岩画,并查看现场情况。孙家沟岩画分布于芦草沟的北侧山壁上,调查人员自西北向东南进入沟内对岩画进行调查记录时发现有采石痕迹,绵延近两公里的采石区域已破坏了周围山体的原貌,无法明确孙家沟岩画的原有分布情况。孙家沟岩画2019年发现前已被采石行为破坏,截至文物部门发现时,该岩画未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也没有列入任何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部分属实

一是积极推进大麦地岩画保护管理工作。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在大麦地岩画保护范围周边建设围栏,在大通沟入口建设看护房并聘用文物保护员进行日常巡查。二是认真做好孙家沟岩画保护工作。针对孙家沟岩画被破坏情况,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要安排文物管理部门采取补救措施,通过设置警示牌、保护界桩、聘请临时管护员等形式,对该区域剩余岩画进行全面保护。

已办结


13

D2NX202112220034

西吉县西吉人家小区物业不及时清运垃圾,导致小区内多个垃圾桶附近堆满了生活垃圾,还有小区内正在建设的建筑场地,土堆没有苫盖,产生扬尘。

西吉县

土壤

经查,西吉人家小区3#、5#楼前因住户正在装修房屋,单元门前垃圾箱旁有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小区北入口道路旁建筑工地有约1200平方米范围残存土堆,裸露未苫盖,容易产生扬尘。

属实

一是西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对3#、5#楼前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西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宁夏中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和宁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对小区北入口道路旁建筑工地残存土堆进行平整,并拉网苫盖。

已办结


14

D2NX202112220025

银川市金凤区馨和苑小区北门的心连心药房将该小区内草坪铲掉了二三十平米,盖了彩钢房。

金凤区

生态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馨和苑小区10#-24#营业房为心连心大药房,该营业房东侧有心连心大药房未经审批违规搭建的彩钢房。

属实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向心连心大药房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将违规搭建彩钢房进行拆除。彩钢房拆除后,由物业公司购买绿色草坪对该处空地进行铺设,待2022年春季对此处空地进行草籽补种,预计2022年5月底前整改完成。经走访周边20户居民,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阶段性办结


15

D2NX202112220023

1.盐池县惠安堡镇沙坡子自然村上峰水泥厂排放的白色的烟尘、污水通过管道排到了附近的山沟里;2018年、2019年无证开采石山,后来又用土填埋了大坑,种了树。2.众泰石料厂粉碎石料产生粉尘污染。

盐池县

大气

2021年12月23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群众反映“盐池县惠安堡镇沙坡子自然村上峰水泥厂排放的白色烟尘、污水通过管道排到了附近的山沟里”问题不属实。经核实,群众反映的“上峰水泥厂”为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排放的烟尘主要来源为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头、窑尾排放的废气,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一条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运行,窑头烟气通过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窑尾烟气通过SNCR脱硝+静电+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10米高排气筒排放;窑头、窑尾配套安装的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均正常运行并上传数据。通过调阅近2个月历史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该公司产生的废水为余热发电装置软水站排水及生活污水,软水站排水收集后储存于收集池,用于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浇灌厂区周边树木,通过排查该公司厂区四周及附近的山沟,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的行为。二、“2018年、2019年无证开采石山,后来又用土填埋了大坑,种了树”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大坑系盐池县萌城萌生矿业公司石灰岩旧采矿区,该采矿区采矿许可证于2017年8月到期。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该公司即停止开采并进行复垦治理,在采矿坑西侧进行了植树绿化。根据2017年至2020年卫星遥感影像图比对,该区域2018年以来未进行开采活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新的采矿痕迹,采矿坑已基本完成复垦。三、“众泰石料厂粉碎石料产生粉尘污染”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众泰石料厂”为盐池县众泰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两条碎石加工生产线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封闭式加工车间、密闭传输皮带、布袋除尘器及喷淋等环保设施,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一期碎石加工生产线厂区内堆放有大量石粉及石料,未按要求采取严密围挡的防尘措施。

部分属实

一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对盐池县众泰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于12月28日前对厂区内堆存的石料石粉采取遮盖措施,杜绝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二是盐池县自然资源局责令盐池县萌城萌生矿业公司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对旧采矿区进一步修复复垦,提高复垦质量。三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盐池县众泰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底前增加建设防风抑尘网、封闭料仓等防风抑尘设施。

阶段性办结


16

D2NX202112220032

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油坊村枯井1队、西兰营汽车城门口的公路边,收废品的、洗车的、卖散煤的占用农田经营,人过来过去走、垃圾也扔在地里,影响了粮食收成。

原州区

土壤

经查,原州区中河乡油坊村一组及西兰银汽车城门口区域,共有3处洗车行、8处废品回收点和1处散煤售卖点。3处洗车行无相关营业手续且占用人行道经营,洗车污水直排主干道路;8处废品回收点7处占用一般性耕地,废品回收站和散煤售卖点存在乱堆乱放及环境脏乱的现象。

基本属实


  
一是原州区中河乡政府会同区综合执法局、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原州区分局对该区域的废品回收站、洗车行及散煤售卖点予以取缔,督促业主对乱堆放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对散煤进行了清运。已于2021年12月24日完成整改。二是中河乡政府督促7处废品回收站业主对一般性耕地上附着物、铺垫的建筑废料等进行清理。

已办结


17

D2NX202112220019

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东全村七队的群众违章建房拆除点(30余亩),建筑垃圾和杂物随意堆放,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永宁县

土壤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杨和镇东全村七队确有一处建筑垃圾和杂物堆放,大部分为建筑垃圾、少部分杂物为枯树枝和杂草,共约100吨,占地面积约18亩。

属实

由于目前建筑垃圾无集中处理场所,暂时由永宁县杨和镇对建筑垃圾与杂物进行集中归拢,用绿网覆盖、洒水降尘,防止出现扬尘现象。下一阶段,由永宁县杨和镇对建筑垃圾及杂物进行拉运清理,计划2022年6月30日完成。

阶段性办结


18

D2NX202112220017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唐徕渠边唐堤慧苑小区东边的锅炉房运行过程中噪声扰民。锅炉房西侧的宾馆和顺泊停车场顶部霓虹灯闪烁造成光污染。

兴庆区

其他污染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一、锅炉噪声问题于12月18日已投诉过,关于小区东边锅炉房运行过程中噪声扰民问题正在加装隔音屏障。二、关于唐堤慧苑小区东边锅炉房西侧的宾馆和顺泊停车场顶部霓虹灯闪烁造成光污染的问题:一是银川城投顺泊停车场标识牌有蓝光;二是唐堤慧苑东门口史莱克酒店门头牌有白光;灯光亮度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属实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联合金凤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物业公司加快隔音屏障加装进度,预计1月1日完成。上海西路街道分别与银川城投公司、史莱克酒店协商,银川城投公司立即关闭顺铂停车场顶部霓虹灯并将顶部标识牌内的灯管全部拆除;酒店已于12月24日起每晚9点关闭门头牌灯光,以避免影响居民休息。

阶段性办结


19

D2NX202112220031

固原市原州区朝阳小区南侧围墙外,临时瓜果蔬菜市场的换热站小树林,多年生活垃圾无人清理,异味扑鼻,污染环境。

原州区

土壤

经查,投诉举报位置位于原州区中山北街朝阳欣居小区南侧供热站外围墙处。该区域2018年由原州区原国土局实施征迁,2019年划归固原市九龙集团作为建设用地,因高压线路临空,改做临时停车场使用,2020年由原州区综合执法局改为临时瓜果蔬菜市场,现处于闲置状态,周围居民随意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此处。

基本属实

一是由原州区北塬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该区域堆积、散落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并设置禁止倾倒垃圾提示牌2个。二是按照环境卫生整治网格化管理要求,由原州区北塬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4名公益岗保洁人员每天进行清扫,并严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已办结


20

D2NX202112220014

银川市西夏区燕宝花园5号楼下的污水井不畅通导致污水横流,个别业主家中异味弥漫,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西夏区

大气

一、“银川市西夏区燕宝花园5号楼下的污水井不畅通导致污水横流”问题不属实。燕宝花园小区位于西夏区丽子园南街和兰芝巷交叉口,由开源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管理。2021年12月22日,燕宝花园小区5号楼居民反映厨房下水管道堵塞,经疏通厨房下水管道时发现管道内油脂凝固过多导致堵塞,小区物业公司派专人到5号楼楼前查看下水管堵塞原因,未发现下水井堵塞和污水横流现象。为确保小区居民管道通畅,物业公司当天对5号楼至12号楼的污水井管道进行疏通,并清理了化粪池。2021年12月23日,西夏区西花园路街道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小区5号楼下水井堵塞导致污水横流的现象。二、“个别业主家中异味弥漫,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西花园路街道对该小区5号楼居民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发现22户居民中有3户居民反映家中偶有异味,其中,2户居民表示因家中未使用防臭地漏导致家中时有异味,1户居民表示经物业疏通下水后家中再无异味。

部分属实

西夏区西花园路街道及时与开源物业公司对接协商,督促其定期排查、疏通小区污水井管道。12月24日,开源物业公司再次对小区排污管道进行疏通,并对小区内的下水井喷洒污水防臭剂,防止产生异味。加强宣传,引导小区居民不将剩菜残羹、油污等直接倒入下水道,确保小区管道畅通。12月25日,西花园路街道再次现场勘察,未发现污水井不畅通导致污水横流现象。

已办结


21

D2NX202112220013

1.吴忠市新华桥臭水沟无人管理,水体黑臭,严重污染环境。2.银川市灵武市华电发电厂北侧大水沟内的水体黑臭,严重污染环境。

吴忠市市辖区、灵武市

银川市:
   经核实,投诉问题不属实。经核查,投诉人反映区域位于灵武市华电发电厂北侧、灵武市东塔镇园艺村下白路东侧边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水口处。由于华电一级供热管网外保温材料破损,排水口处水体出现高温冒气、颜色浑浊现象,未发现臭味,初步判定不属于黑臭水体。为进一步确认是否属于黑臭水体,灵武市责令华电发电厂委托第三方对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溶解氧最小值为6.04毫克/升、大于标准限值3毫克/升,氨氮最大值为1.13毫克/升、小于标准限值1.5毫克/升,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排放IV类标准,不属于黑臭水体,没有造成环境污染。
   吴忠市:
   2021年12月23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吴忠市新华桥臭水沟无人管理,水体黑臭,严重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经查,苦水河和清水沟流经群众反映吴忠市新华桥村区域。古城镇新华桥村辖区内苦水河4.3公里、清水沟0.6公里,2021年1月至12月水质达到在地表水Ⅳ类以上。核查未发现存在臭水沟、水体黑臭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22

D2NX202112220021

吴忠市利通区光耀桃园小区下水未接入城市管网,主要通过小区内化粪池储存和处理污水,导致周围臭味弥漫,住户家中普遍持续性出现反臭现象,要求处理。

利通区

2021年12月23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光耀桃园小区下水未接入城市管网”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小区内有化粪池2个,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在化粪池储存、沉淀后,经内部管道接入到食府商业街城市污水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二、群众反映“主要通过小区内化粪池储存和处理污水,导致周围臭味弥漫,住户家中普遍持续性出现反臭现象”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发现,因光耀桃园小区污水管道两端下沉,中部凹陷,管道内部污水排放不畅通,导致住户家中出现反臭现象。

部分属实

一是利通区古城镇、住建和交通局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协调吸污车对小区内2个化粪池进行全面吸污作业,对26个污水排污井进行抽污,彻底冲洗下水管网,疏通粪污阻塞的管道,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由利通区住建和交通局对该小区物业公司宁夏中房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高度重视小区下水反臭问题,定期对下水管网进行清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由该小区物业公司每季度集中清理化粪池,2022年3月天气回暖后对光耀桃园小区管网进行修整。

阶段性办结


23

D2NX202112220020

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半岛公寓4-1和4-3楼下均存在饲养宠物随意拉尿,严重污染生活环境问题,要求处理。

金凤区

其他污染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金凤区森林半岛公寓有4栋楼(分别为4-1、4-2、4-3、4-4),共有犬只79只,存在居民遛狗时放任犬只随地大小便的现象。

属实

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在4-1、4-3公寓门前设置宠物公共厕所,方便犬只大小便。二是督促物业公司加大清扫、巡查力度,对犬只随地大小便的居民进行劝阻教育。三是联合综合执法局,对79户养犬户进行文明养犬宣传。四是在公寓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文明养犬红黑榜,鼓励居民主动举报,公开不文明养犬行为,倡导文明养犬。整改后,经走访楼栋44户住户,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24

X2NX202112220002

银川市北京中路大世界商务广场E座楼后有一大型中央空调系统(负责整个小区四栋高楼的冷暖),没有安装隔音设备,每年夏天只要一开空调设备,整个房间一片噪声,根本无法入睡。找过物业和开发商均未得到解决。

金凤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大型中央空调属于银川纯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台北纯K)的设备。经聘请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实地选取空调机房边界处1米和公寓8层楼梯间2个点位开展夜间噪声检测,两个点位监测结果均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规定的夜间标准限值,不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属实

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联合金凤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银川纯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空调机组南面用7.5厘米厚的降噪防火岩棉彩钢板,做4米×6米的隔音墙,原有上檐延长14米×2.6米降噪防火岩棉彩钢板,使噪声向西直出,不向上面扩散;二是在16个通风口加装800×800的1.2米消音器,降低出风口噪声,以便达到双重降噪的效果。预计2022年1月10日前办结。

阶段性办结


25

X2NX202112220012

望远镇蔚蓝汽配部法定代表人扬某某,公开生产、制造、销售假冒商标的汽车尾气处理液。生产窝点位于望远镇金盛恒达铝材市场北侧至润嘉禾节水设备公司院内50米右侧(两车间结合处凹处卷帘门)。

永宁县

其他污染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生产点位于望远镇金盛恒达市场北侧至润嘉禾节水设备公司院内50米右侧。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生产点内有一条尾气处理液生产线,两名工人正在从事生产,一名工人使用尿素等生产原料勾兑制成尾气处理液,另一名工人将成品尾气处理液灌装至塑料桶中。执法人员在该生产点内发现成品“悦泰海龙®柴油车尾气处理液”365桶(净含量:20KG;生产厂家:景县晟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产地: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冀鲁经济开发区);成品“东风车用尿素溶液”240箱(净含量:10KG;生产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13号。)以及部分生产用尿素、空罐等物品。生产点无任何证照及成品“悦泰海龙柴油车尾气处理液”和“东风车用尿素溶液”的生产授权许可等资质。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之规定,涉嫌构成无照生产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产品的违法行为。

属实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整改工作。一是对现场发现的成品及生产原料等物品和生产设备采取扣押和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二是对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下一阶段,进一步调查,涉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案值如达到刑事违法标准,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计划2022年3月30日完成。

阶段性办结


26

D2NX202112220007

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红旗养殖区的养殖户将动物尸体和建筑垃圾不定期倾倒在新京藏高速东侧的汉岩渠内造成异味、水和土壤污染,要求处理。

贺兰县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在新京藏高速红旗村段桥涵下汉延渠边有12只死羊、1头死猪,现场有异味,汉延渠内无动物尸体。新京藏高速桥涵下堆放有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

基本属实

一是由习岗镇安排机械和车辆,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由康洁公司清运送至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置。二是由习岗镇畜牧站联系银川仁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对12只死羊、1头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置。三是习岗畜牧站对红旗养殖区内养殖户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政策宣传,告知群众对病死畜禽联系习岗畜牧站进行无害化处置。

已办结


27

X2NX202112220009

1.同心县下马关镇种粮大户,使用极易破碎的不合格地膜覆膜种植,且从来不回收地膜,残膜全部耕翻到土地里面,严重污染土地。2.同心县清水河大桥北(杨家河湾村)大片河道、河滩被人为填埋垃圾垫高盖房出售。

同心县

土壤

2021年12月23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群众反映“同心县下马关镇种粮大户,使用极易破碎的不合格地膜覆膜种植,且从来不回收地膜,残膜全部耕翻到土地里面,严重污染土地”问题部分属实。核查时,部分土地已深翻,部分土地残留地膜,且部分地膜保存比较完整。2019年下马关镇覆膜种植面积17806.38亩,应回收356.13吨(以每亩20千克折算),实回收356.13吨。2020年下马关镇覆膜种植面积24643亩,应回收354.61吨(2020年重新测算后以每亩14.39千克折算),实回收323.218吨,回收率91.15%。2021年覆膜种植面积67606.5亩,其中,应用生物降解膜种植面积39287.4亩;普通地膜种植面积28319.1亩,应回收407.5吨,已回收135.8吨,合作社、农户自存约37吨,部分种植户将残膜遗留在地里保墒,遗留约234.7吨,计划2022年春播前回收。2021年,下马关镇覆膜种植大户、合作社、企业共19家,残膜回收点2个,已调查6家合作社、企业,均能提供生物降解膜购买发票、质检报告等资料,剩余13家正在核查中。2021年种植的39287.4亩土地均使用可降解、无污染的生物降解地膜,企业使用深翻技术,将生物降解膜深翻至地下,两年以后完全降解,不会造成土地污染。二、群众反映“同心县清水河大桥北(杨家河湾村)大片河道、河滩被人为填埋垃圾垫高盖房出售”问题属实。核查时,对比清水河湖岸沿线管理区域图,沿河岸实地核实,群众反映区域内无任何建筑物,但在丁塘镇杨家河湾村段河湖岸线保护管理范围内,有一处面积约10.8亩,高5米垫土高台,高台上仅种植刺槐,无建筑,土方量约3.6万立方米。经调取历年卫星影像图,显示该范围内土地2016年为河滩地,2017年土地现状发生变化。经调查,2017年,村民顾某将建筑垃圾和土方垫入清水河丁塘镇杨家河湾村段河滩地形成。

部分属实

一是同心县下马关镇和同心县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合作社、企业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裸露的残膜清理到位。二是同心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对顾某私占河道行为立案查处。三是同心县纪委监委对责任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启动问责程序。
     

阶段性办结


28

D2NX202112220004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龙湖被改为鱼塘后持续散发养殖异味,同时加装的增氧机噪声扰民,要求处理。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年12月23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一、群众反映“青龙湖改为鱼塘”问题属实。2007年7月,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将80多亩青龙湖湖面及周边绿化亮化设施交由青铜峡市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公司)代管。2019年6月,恒源公司私自将青龙湖水域出租给个体户时某经营,租赁期为2019年8月至2024年7月。2021年4月,时某将青龙湖水域又转租给个体户王某使用,租赁期为2021年4月至2024年7月。2021年5月,租赁人王某向青龙湖内投放鱼苗约1万斤进行养殖。二、群众反映“持续散发养殖异味,同时加装的增氧机噪声扰民”问题基本属实。2021年5-6月,因青龙湖内鱼苗出现部分死亡,死鱼飘在湖面上产生了异味。为确保鱼苗成活,王某先后向湖内投放了6台增氧机及3台推水机,后群众反映噪声扰民,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现场要求恒源公司立即整改,增氧机及推水机已于8月份全部拆除。2021年9月,租赁人王某又私自投放了2台备用增氧机,但一直未启用。经现场核查,湖岸放置6台已拆除的增氧机和3台推水机,湖面上放置2台增氧机(未启用),湖面已结冰,现场无噪声及异味。

基本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住建局监督恒源公司、承租人王某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湖岸上放置的6台增氧机及3台推水机搬离,于2022年3月底前拆除湖面上放置的2台备用增氧机,2022年5月底前对湖内存塘鱼全部清捞。二是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对相关科室负责人监管不力等相关问题进行约谈。

阶段性办结


29

X2NX202112220008

清真寺巷原有一处圈羊的地方,因环境污染问题,后来搬迁。当时没有进行彻底治理,反而成了垃圾堆放点,也成了新的污染源。希望政府严加管理,结合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沙坡头区

土壤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该空地位于沙坡头区文昌镇清真寺巷西侧,面积181.06平方米,原为城中村遗留户宅基地,户主曾在院内养羊(2017年停养)。2021年9月25日被依法进行拆除征收,因周边巷道狭窄,无法使用大型机械,拆除后部分建筑垃圾未及时进行清运。文昌镇及时对拆除空地铺设防尘网,出入口扎设彩钢板予以封闭,未形成垃圾堆放点和新的污染源。

部分属实

文昌镇清理了该空地堆放的建筑垃圾,并对清理后的裸露土地铺设防尘网。

已办结


30

D2NX202112220001

太阳山开发区小泉自然村南边,庆华集团排放的污水流到此处形成一个湖泊,面积大约二三十亩,以前此处是苦水河流经地,现在湖泊水的盐碱度很高,将周围住户的房子地基、墙面都碱化成危房了。

太阳山开发区

2021年12月23日,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一、“太阳山开发区小泉自然村南边,庆华集团排放的污水流到此处形成一个湖泊,面积大约二三十亩,以前此处是苦水河流经地”问题不属实。经核实,群众反映“湖泊”在庆华公司厂区内东南侧,为庆华公司建设前就已经存在的一块滩涂,苦水河流经此地,经查阅2005-2020年该区域卫星影像资料,未发现该区域有大的地物地貌变化。庆华公司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废水不外排,现场核查时,在庆华公司厂区周围未发现排水口。2006年在庆华公司开展工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时,规划建设了厂内迎宾大道,迎宾大道两侧分别称为庆华公司东湖、西湖。庆华公司将该湖作为农用地用水的储水湖,补充水源为自购盐环定扬黄灌溉工程黄河水,由惠安堡水渠通过企业自建的八干渠输入东湖,东湖达到一定水位后,再流入西湖。2014年吴忠市水务局对苦水河太阳山段实施综合治理,对河道做了砌护、筑坝。二、“现在湖泊水的盐碱度很高,将周围住户的房子地基、墙面都碱化成危房了”问题不属实。2021年12月23日,经对庆华公司东湖、西湖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湖水质中溶解性总固体含量(679毫克/升)远低于太阳山苦水河及周边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小泉村部分住户房子地基、墙面碱化属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太阳山镇在脱贫攻坚排查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时,发现小泉村因盐渍化问题导致房屋裂缝、盐渍化严重,反碱原因为地下水位上升导致。红寺堡区协调开发区管委会投资120万元,建成一条长约700米的排碱沟及3眼强排井,使小泉村的水位有了明显下降;对村内所有下水管道进行疏通,并在东侧地形低洼处进行土方夯实垫高,防止南源驾校院内雨水倒涌情况发生;红寺堡区住建交通局委托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对小泉村72户房屋进行鉴定,对45户C级房屋进行加固处理。

不属实

已办结


31

X2NX202112220006

中宁县恩和镇华寺村、朱台村交界处,京藏高速150米处,有一违建养殖场,粪便杂物污染周边环境。

中宁县

转办件中“违建养殖场”实为中宁县金牧场牛羊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实际养殖人戴某某。该养殖场占地面积2.8亩,现存栏生猪235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经核查,该问题基本属实。该养殖场建于2015年,占地面积2.8亩,建有3栋全封闭砖木结构圈舍(占地699平方米)、看护房和饲料房(占地207平方米)、草料棚(占地61.5平方米)、2个粪污收集池(共441.6立方米)。该养殖场建筑占用设施农用地,未取得用地手续,属于违建。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粪污收集池有硬化防渗措施,未封闭、也无防雨设施,粪水通过导管进入粪污收集池;粪污通道有硬化防渗措施,未封闭、也无粪水溢流现象,但现场有臭味。

基本属实

一是2021年12月24日,恩和镇向戴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本人自愿签订退出养殖承诺书,于2022年2月底前,分批次将存栏生猪全部出售。二是恩和镇监督该养殖场及时清理粪污,并对收集池和粪污通道采取封闭措施,防止臭味逸散。

阶段性办结


32

X2NX202112220004

吴忠市利通区小寨子花园安置楼一号楼的住户反映,住宅楼前边(南侧)的商业房(二层楼)与安置楼相隔6米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内搭建了彩钢房(违章建筑已经取得了房产证),严重影响了住户的采光(瓦是什么颜色,房间内就是什么颜色),夏秋季,噪声大、蚊虫滋生、腐臭气味难闻,望调查解决。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23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一、群众反映“消防通道内搭建了彩钢房(违章建筑已经取得了房产证)”问题不属实。经调阅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吴忠市利通区小寨子花园建设工程调查宗地图档案及吴忠市建筑勘测设计院设计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该小区建设工程沿街长度为98.40米,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规定中的150米,可以依托街区内的道路作为消防车通道,现场认定该小区一号住宅楼和商业房之间的道路不属于消防车通道。群众反映彩钢房位于小寨子花园商网一号楼A楼101号和102号商业房北墙一侧,西侧区域为宝缦生活床上用品店仓库,东侧区域部分为吴忠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区域和杂物仓库。经现场核查并查阅相关资料,认定利通区小寨子花园一号住宅楼前的房屋系原吴忠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规划许可批准建设,于2007年和住宅楼同时建成,具有不动产权证书,并非违章建筑。二、群众反映“严重影响了住户的采光(瓦是什么颜色,房间内就是什么颜色)”问题不属实。经入户了解,该房屋屋顶原为蓝色,且表面贴有一层防水隔热膜,防水隔热膜的反光会对居民采光产生影响,经核实,此问题已于2020年协商整改,现防水隔热膜表面铺设有一层绿色人工塑料草坪,塑料草坪的反光性低。经工作人员对彩钢房正对的2楼住户家查看,塑料草坪不会对室内日光颜色产生影响,不影响室内采光。三、群众反映“夏秋季,噪声大、蚊虫滋生、腐臭气味难闻”问题部分属实。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彩钢房内部和屋顶,西侧彩钢房室内堆放了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东侧彩钢房室内为吴忠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区域和杂物仓库,未发现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其它噪声源。彩钢房屋顶靠近住宅楼窗户的一侧设有雨水槽,雨水槽内树叶与其他杂质较多,存在堵塞问题。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利通区金星镇责令吴忠市恒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彩钢房房顶的雨水槽进行彻底清理,疏通雨水槽与排水管,清理彩钢房房顶的树叶等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毕。督促物业公司每月对彩钢房顶部卫生及排水管道进行清理,保证雨水槽及排水管道畅通,减少蚊虫滋生境。

已办结


33

D2NX202112220030

固原市原州区清河家园拆迁点在拆迁后未对路面进行硬化导致扬尘满天,污染环境。

原州区

大气

经查,固原市原州区清河家园拆迁片区属清水河治理工程项目,位于反映“未硬化道路”东侧,涉及拆迁89户,面积为61亩。“未硬化道路”西侧85户不在清水河治理工程项目范围内,“未硬化道路”是此片区住户进出便道,之前未硬化,清水河治理工程项目未涉及此路。但拆迁后对裸露空地未及时覆盖。

基本属实

由原州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对固原市原州区清河家园拆迁点的裸露空地覆盖防尘网。对未硬化道路铺设砂砾层,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

已办结


34

X2NX202112220001

反映的是马跑村塞上农民新村(俗称1-8区)。新村建于2008年,主要是解决失地农民居住的。但由于建筑质量问题,当地农民逐渐搬出。目前,形成没人管理的局面,到处都是垃圾和违章建筑,常有收废品的火烧垃圾,与宁东的形象极其不符,希望宁东镇拆除新村违章建筑,结合乡村振兴,给居住在村里的群众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土壤

经核实,反馈问题基本属实。塞上农民新居由马跑泉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住户大部分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废品收购等个体经营户。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垃圾清理不及时,废品收购个体经营户作业不规范,随意露天堆放、焚烧垃圾、私搭乱建等现象时有发生。

基本属实

宁东镇人民政府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区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已于12月25日启动环境整治工作,同步排查整治私搭乱建行为,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私搭乱建整治工作。

阶段性办结


35

D2NX202112220005

吴忠市同心县桃山路高速出口左拐4公里左右的煤场和石料厂紧挨建设,工作期间都会产生大量扬尘,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同心县

大气

2021年12月24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反映人所称吴忠市同心县桃山路高速出口左拐4公里左右的煤场为同心县小胡煤炭经销部,石料厂为同心县高华水洗沙厂,距桃山高速出口约4公里,东侧、西侧、南侧均为山地,北侧为109国道,方圆3公里内无人居住,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为桃山村村民周某。经查,小胡煤炭经销部散煤堆完全苫盖,场地有洒水降尘痕迹,场内土地裸露、无防尘网;高华水洗沙厂水洗砂堆未苫盖、无洒水降尘痕迹、场地内土地裸露、无防尘网。小胡煤炭经销部和高华水洗沙厂在销售装卸散煤、水洗砂期间扬尘较大,对周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因小胡煤炭经销部和高华水洗沙厂均无环评手续、无土地审批手续,根据《同心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18〕128号)“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当、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环境风险大、群众反映强烈、不满足环保要求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依法实施关停淘汰”要求,属于同心县明确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

属实

一是同心县按照《同心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上述煤场和洗沙厂予以关停,要求企业负责人对场地内所有设施限期拆除,限期恢复原地貌。目前,煤场和洗沙厂各项生产设施、设备正在拆除中,散煤、物料正在转移,预计2022年1月10日前拆除完毕、恢复原地貌。二是责令河西镇人民政府和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向县人民政府作检查。
    

阶段性办结


36

D2NX202112220003

投诉人反映银川市灵武市政府2019年11月为了完成年度10万亩的绿化任务,在滨河大道灵武段西侧8000亩河滩地种植了柳树、国槐、白蜡树、丝棉木、杨树,2021年12月初将这些树挖走便宜出售了。

灵武市

生态

经核实,投诉问题不属实。2019年10月,根据《银川市2019年城乡造林绿化工作方案》(银政办发〔2019〕52号)银川市直造林项目。宁夏绿创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创公司”)在灵武市梧桐树乡滨河大道西侧、黄河东侧、梧三干渠南侧、仁存渡护岸林场北侧河滩地造林9042.5亩,且经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核查验收。2021年9月8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21〕33号)文件精神,要求绿创公司全部移除以上所栽种9042.5亩的林木,累计移植林木102379株。为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提高绿地景观效果,绿创公司将移植林木植于原滨河新区养护绿地,不存在便宜出售的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37

D2NX202112220008

银川市金凤区宝湖锦都小区建设时在典农河两侧加盖工棚,建成后加盖的工棚虽然拆除但未恢复植被,目前地面黄土裸露,车辆通过时形成大量扬尘,造成了生态破坏,要求处理。

金凤区

大气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内容”不属实。2021年10月,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组织人员开展环境治理时,对宝湖锦都小区南侧空地进行简易绿化,但因周边小区居民乱停放车辆造成部分破坏。12月16日长城中路街道在处理尚文巷典农河北岸扬尘问题投诉时,对此处植被破坏部分一并铺设了防尘网,并加装了围挡禁止机动车通行。

不属实

已办结


38

X2NX202112220011

关于银川市兴庆区政府对面、虹桥宾馆西侧土地长期空置问题。特别是两块闲置土地均位于市中心,环境混乱,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希望整治。

兴庆区

其他污染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虹桥宾馆西侧的空闲土地原为自治区公安厅家属院,拆迁后由银川市土地储备局收储,目前由宁夏建发房地产有限公司硬化,改为临时停车场,并进行环境卫生管理,不存在环境混乱的情况。投诉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二、兴庆区政府对面空地原为银川市公安局办公楼,拆迁后由宁夏宇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所得,至今未进行开发。现场杂草丛生,有部分垃圾,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12月26日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对兴庆区政府对面空地内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空地内裸露土地进行了绿网覆盖,洒水降尘。二是兴庆区住建局要求宁夏宇田建筑有限公司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空地管理和维护,妥善解决空地开发问题。

已办结


39

D2NX202112220018

银川市兴庆区景博巷玺云台小区门口多家餐厅有一排空调机、排气扇、排气筒安装在二楼楼顶,噪声很大。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投诉反映的“景博巷玺云台小区门口”实为玺云台小区北区南门口,门口两侧共有餐饮商户18家,共在二楼楼顶平台安装排风筒21个、小型排风扇1个、新风系统5个、空调外挂机9个。所有排风筒、小型排风扇、新风系统均加盖有隔音房,空调外挂机均安装隔音板,现场检查未听到排风设施明显噪声。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委托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对玺云台小区北区南门口餐饮商户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标准。

基本属实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要求18家餐饮单位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规范店铺经营行为,定期检查隔音房等降噪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噪声扰民。

已办结


40

D2NX202112220006

同心县窑山乡套淌村(原田老庄乡麻井村),白某住房附近电力750线路噪声扰民。

同心县

噪声

2021年12月23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核查时,白某杰住房距太阳山750KV送电工程高压线水平距离约10米,院落无人居住,现场无噪声,其余常住户住房距750KV送电工程高压线水平距离均在15米以外。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昼间(6时至22时)、夜间(22时至6时)2个时间段对白某住房进行现场噪声检测。经检测,室外昼间噪声检测数据分别为31分贝、30分贝、29分贝,低于昼间标准限值55分贝;室外夜间噪声检测数据分别为30分贝、31分贝、29分贝,低于夜间标准限值45分贝。

不属实

已办结


41

D2NX202112220002

银川市灵武市鑫盛绒都小区西侧10米左右被生活垃圾和养殖污水污染近7年,经多次与当地住建和环保部门沟通协商问题均未得到解决,要求尽快处理。12月6日曾经反映过,当地采取覆土措施解决,本人认为方法不当,造成新的扬尘污染,希望能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灵武市

经核实,投诉问题不属实。12月8日灵武市东塔镇对鑫盛绒都小区西侧10米左右区域生活垃圾及杂草清理后,立即覆土整平,并采取洒水降尘、植树固土措施,共计种植树木256株,植树面积3600平方米,不存在扬尘污染。对鑫盛绒都小区25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走访,居民对整改结果均表示满意。

不属实

已办结


42

D2NX202112220011

投诉人2021年夏天去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同利村苦水河采风的时候发现有一个排污口,排的是灰色水体,不确定是不是污水,坐标东经106.2543、北纬37.7743。

利通区

2021年12月23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坐标位置(东经106.2543北纬37.7743)位于苦水河同利村段西岸,方圆1.2公里均为苦水河滩涂地,该河段呈南北走向,河堤全部用干砌石砌护,河流西岸未发现排污口,河流东岸有1处排水口,为扁担沟镇同利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固定排水口。扁担沟镇同利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200立方米,主要处理扁担沟镇同利村1088户居民产生的日常生活污水,2020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排污口设置均经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经对坐标位置附近河段两岸进行排查,附近无排污源,且该段河堤全部用干砌石砌护,苦水河西岸1000米范围经排查未发现任何排污口。12月25日,经对扁担沟镇对同利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氨氮浓度为2.66毫克/升、COD46毫克/升、总磷0.329毫克/升、总氮10.7毫克/升,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不属实

已办结


43

D2NX202112220016

中卫市中宁县徐套乡大台子村井二沟社村民反映,村民周某某养了两、三百只羊,每天在井二沟社的草原上放牧。

中宁县

生态

周某某系中宁县徐套乡大台子村井儿沟社村民,主要从事养羊、贩羊等生产经营活动,现有存栏羊110余只,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徐套乡群众养殖所需饲草大部分从其他地方购买。2021年11月30日,周某某储备的饲草料用完后便将羊只赶在井儿沟社荒山上进行放牧。徐套乡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其放牧行为,对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500元。周某某被处罚以后,购买并储备饲草对羊只进行圈养,再未到荒山放牧。

属实

督促中宁县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偷牧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加大禁牧封育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实行舍饲圈养,切实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

已办结


44

D2NX202112220015

银川市西夏区振苏路与振兴路交汇处向南500米处,旁边是黑云墩,有一块土地(3600亩)承包给投诉人30年期限,镇北堡镇政府派人将建筑垃圾拉运到此处就地掩埋,近50亩地20米深。

西夏区

土壤

一、“银川市西夏区镇苏路与振兴路交会处向南500米处旁边是黑云墩,有一块土地(3600亩)承包给投诉人30年期限”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镇北堡镇振兴路以东、6号规划路以西、5号规划路以北,该地块面积约2600余亩。2018年11月,宁夏林草实验场与宁夏申坤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丁某签订了《土地使用租赁协议》,租期为20年,土地用途为生态种植。因产业规划调整,2019年1月,宁夏林草试验场与宁夏申坤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丁某解除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2020年,宁夏林草试验场并入镇北堡镇人民政府管理。2021年9月,镇北堡镇将该地块承包给其他公司。二、“镇北堡镇政府派人将建筑垃圾拉运到此处就地掩埋”的问题不属实。经核实,镇北堡党委政府在辖区未给任何人任何部门指定倾倒建筑垃圾场所。三、“该地填埋有‘近50亩地20米深’建筑垃圾”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为历史遗留坑点,在镇区近几年发展过程中,存在偷倒建筑垃圾的情况。自2017年以来,镇北堡镇不断加大对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在主要路段设置限高杆、加强执法处罚等一系列措施对企业和个人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对该区域建筑垃圾就地平整利用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目前,该地块已换土并绿化改造,种植灌木2480株、乔木9200棵,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部分属实

西夏区镇北堡镇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偷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发生。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将该地块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增加巡查频次,对该区域进行不定时巡查,严控偷倒建筑垃圾行为。二是实施全域联防。鼓励周边居民举报偷倒建筑垃圾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多方面参与。同时,利用数字指挥平台、铁塔高空卫士、视频监控设备等科技力量,通过“人防+技防”,形成严密的联动打击网络。三是加大生态修复。结合冬春季绿化植树和贺兰山浅山区绿化,鼓励引导企业对该区域进行绿化,加大国土空间绿化和生态修复力度。

已办结


45

D2NX202112220009

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北街与上海路交叉口紫馨苑小区37号楼2单元有住户烧柴,楼道里烟雾比较浓。

金凤区

大气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内容”不属实。满城北街街道联合综合执法中队、凤洁物业公司经现场调查核实,并实地走访紫馨苑小区37号楼26户居民,均未发现有住户烧柴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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