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1年——第18期)
发表时间:2021-12-30 15:58:36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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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6批共1045件,现将第十八批46件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0951—5696300,邮政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第A047号邮政专用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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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NX202112200052

吴忠市利通区兴隆巷的下水道臭味扑鼻,严重影响谦谊名邸和万福人家小区住户的居住环境。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21日,吴忠市住建局联合利通区政府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利通区兴隆巷下水道主要收集谦益名邸小区、万福人家小区及周边其他商户生活污水。兴隆巷总计长627m,宽9m,排水主管采用D600承插口钢筋砼管,排水管线位于道路中线,雨水井位于道路两侧,共计15座污水井和30座雨水井。核查人员现场打开谦益名邸西北侧15米处连接兴隆巷污水井。异味从此井井盖排风孔往外逸出,其他位置污水井与雨水井无明显异味。

属实

一是吴忠市住建局利用管道机器人对兴隆巷、谦益巷、谦益名邸排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全方位清洗疏通。二是利通区金星镇组织人员对谦益名邸小区化粪池进行清掏疏通,目前已清掏疏通完毕。经对部分商户和小区住户进行回访,群众对处理结果满意。下一步,吴忠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市政排水管网的日常监管维修养护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出现管网堵塞、排水管道异味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已办结

2

D2NX202112200051

吴忠市青铜峡市嘉宝园区塞外香东侧一块一百多亩空地堆有大量的农业垃圾(秸秆、腐烂的西红柿等)、树枝、生活垃圾,此处上方是高压线,存在安全隐患。

青铜峡市

土壤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核查,2021年8月,青铜峡市住建局园林绿化大队将城区林木修剪下来的树枝、枯草临时堆放在该地块,约4500立方米,由青铜峡市园林绿化大队指定专人看护,并未发现有秸秆、腐烂的西红柿等农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该堆放点距北侧高压线路约260米,高压线路距离地面约30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住建局已于12月26日前完成该地块区域范围内堆放的树枝、枯草清理工作。二是责令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陈袁滩镇人民政府加大园(辖)区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园(辖)区环境整洁。三是青铜峡市住建局对园林绿化大队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利用,防止土地闲置撂荒,进一步提升城区绿地率。

已办结

3

D2NX202112200044

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街明珠新区金花园南面的商业楼金穆萨餐厅的风机早中晚饭点时间噪声扰民,还有两家烧烤音乐餐吧每天晚上喝酒唱歌噪声扰民。

利通区

噪声

2021年12月21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金穆萨餐厅的风机早中晚饭点时候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经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在金穆萨传统手工面店北厂界1米处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值分别为47分贝、44分贝,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标准限值。二是“两家烧烤音乐餐吧每天晚上喝酒唱歌噪声扰民”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音乐餐吧为“西亚图音乐餐吧”和“卡卡会所音乐餐吧”,其中西亚图音乐餐厅因疫情停业,卡卡会所音乐餐吧正常营业。经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卡卡音乐会所东厂界1米处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昼间噪声排放值为47分贝,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昼间60分贝标准限值;夜间噪声排放值为52分贝,高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夜间50分贝标准限值,存在“夜间噪声扰民”的问题。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利通区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五十九条之规定,一是向卡卡音乐会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在包厢内墙、外墙安装隔音棉,降低噪声排放。二是要求金穆萨传统手工面店于2021年12月26日前,在排风管道加装隔音棉,风机向南侧移动7.5米。目前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4

D2NX202112200042

109国道农资城对面长城梁加气站后面,有1家散煤销售点,露天出售散煤。

原州区

大气

经查,该散煤销售点位于原州区中河乡庙湾村四组,有散煤销售经营资质、产品检验报告和购进票据。该散煤销售点煤堆采取双层防雨篷布苫盖,但边缘苫盖不严密。2021年4月25日的煤质检验报告显示各项检测指标符合要求。

基本属实

一是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经营者对煤堆用双层防雨篷布进行了严密苫盖,对裸露场地已用防尘网全部覆盖,并每天洒水降尘。二是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煤炭经营者煤质进行抽检取样,检测样品已送检。

已办结

5

D2NX202112200050

银川市兴庆区景墨文定天下小区水质碱性大,水龙头上经常堆积水垢,疑似被污水处理厂污染,要求处理。

兴庆区

经核实,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12月22日由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采样要求,对该小区进行采集水样,与水垢相关的总硬度指标平均值为266毫克/升,符合国标中总硬度指标的标准限值为450毫克/升的标准。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现场检测消毒剂指标,委托宁夏中科精科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检测指标均证实该区域供水系自来水,并无受到外部污水污染的表征。

不属实

已办结

6

D2NX202112200046

2014年以来,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村民杨某宝、杨某俊在清水沟村农田中大批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村民的1000多亩农田中均存在倾倒垃圾情况),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利通区

土壤

2021年12月21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农田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1-6队1587.599亩土地,现为国有建设用地。2014年至2015年,该土地为农田,清水沟村1-6队384户群众在此进行耕种作业。2015年11月17日,根据《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银西高铁片区拆迁的通告》,原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和利通区人民政府先后对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进行了征收拆迁,土地依法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吴忠市银西高铁站及站前广场、国道344线吴忠至灵武段公路、涝河桥及清水沟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占用土地783.639亩;剩余商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益性用地共803.96亩,先后被宁夏新家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通过土地招拍挂竞得,用于商住小区、文旅小镇等项目开发。2021年5月,宁夏新家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组织工人对所得土地安装围挡、苫盖绿网。现场核查发现,新家源房地产公司项目区围挡有多个缺口,部分群众将少量生活垃圾丢弃在项目区内,未发现建筑垃圾。经与杨某宝、杨某俊当面核实,2人表示2014年至2017年间,两人均依靠种植或打零工为生,无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2017年至2018年,杨某宝、杨某俊购买了双桥货车,参与到吴忠市城市东部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等项目土方转运工作,仅项目区范围内转运,没有在其他地方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2018年至今,杨某宝、杨某俊参与过郭家桥乡政府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将收集的生活垃圾运送到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出现私自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经走访7名群众证实,2014年至今,杨某宝、杨某俊没有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行为。经走访杨某宝、杨某俊2018年服务的吴忠市海聚祥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证实,2人在该公司服务期间,仅负责项目区内土石方转运工作,没有出现过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

部分属实

一是由利通区住建和交通局约谈宁夏新家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要求加强项目区内日常管护,对待建区域苫盖绿网情况、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发生生活垃圾堆积、绿网破损的现象。二是利通区立即组织环卫中心、郭家桥乡对803.96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清理整顿,捡拾生活垃圾,并转运至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三是由吴忠市住建局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对围挡缺口进行全面封闭,安排专人开展日常巡护,杜绝偷倒垃圾现象,目前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7

D2NX202112200034

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新胜村新胜豆制品加工厂因群众举报环境污染于2019年2月2日配合环保部门停产整改,截至目前停产已3年有余但经数次申请开工均未予答复审批,要求尽快处理。

贺兰县

其他污染

一是投诉人反映“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新胜村新胜豆制品加工厂因群众举报环境污染于2019年2月2日配合环保部门停产整改”问题属实。2018年,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贺兰县习岗镇新胜四队最西边两家豆腐厂散发臭味”问题,原贺兰县环保局和习岗镇指导该厂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也未完善环评、排污许可、备案等相关手续,未从根本上解决污水不达标的问题。同年12月,原贺兰县环保局委托宁夏安谱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厂生产污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厂生产污水严重超标。2019年1月,因生产污水污染物严重超标,企业被依法关停,目前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二是投诉人反映“截至目前停产已3年有余,但经数次申请开工均未予答复审批”不属实。该豆制品加工厂负责人在未按要求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完善相关手续,污水无法达标的情况下,多次向贺兰县反映要求恢复生产。原贺兰县环保局和习岗镇明确给予答复“该厂无环评、无排污许可、无发改备案等相关手续,不具备在此继续生产条件”。2021年9月3日,贺兰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该厂办理相关手续,达到符合正常生产的环保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截至目前,该厂相关手续仍未办理。

部分属实

贺兰县习岗镇已明确答复新胜豆制品加工厂负责人,依法办理环评、排污许可、发改备案等相关手续,完善环保设施,达到符合正常生产的环保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已办结

8

D2NX202112200045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银西高铁站西边,被防护栏围起来的耕地,2017年-2020年有人将吴忠市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120元/车的价格倾倒于这片耕地,负责收费的是清水沟村村民杨某宝,目前垃圾还在此地未清走。

利通区

土壤

2021年12月21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农田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1-6队1587.599亩土地,现为国有建设用地。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银西高铁站西边,被防护栏围起来的耕地”问题不属实。2015年11月17日,根据《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银西高铁片区拆迁的通告》,原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和利通区人民政府先后对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进行了征收拆迁,土地依法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吴忠市银西高铁站及站前广场、国道344线吴忠至灵武段公路、涝河桥及清水沟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占用土地783.639亩;剩余商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益性用地共803.96亩,被宁夏新家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通过土地招拍挂竞得,用于商住小区、文旅小镇等项目开发。2021年5月,宁夏新家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对所得土地安装了围挡、苫盖绿网。二是群众反映“2017年-2020年有人将吴忠市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120元/车的价格倾倒于这片耕地,负责收费的是清水沟村村民杨某宝”问题不属实。经与杨某宝当面核实,杨某宝表示2017年至2020年间,其从事土方转运等工程运输行业,没有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也没有以120元/车的价格收取过费用。2017年至2018年,杨某宝、杨某俊购买了双桥货车,参与到吴忠市城市东部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等项目土方转运工作,仅项目区范围内转运,没有在其他地方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2018年至今,杨某宝参与郭家桥乡政府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将收集的生活垃圾集中到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没有出现私自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经走访7名群众证实,2017年至今,杨某宝没有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行为;经走访杨某宝2018年服务的吴忠市海聚祥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证实,杨某宝在该公司服务期间,仅负责项目区内土石方转运工作,没有出现过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三是群众反映的“目前垃圾还在此地未清走”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因宁夏新家源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区围挡有多个缺口,在项目区内发现少量生活垃圾,未发现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一是由利通区住建和交通局约谈宁夏新家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要求加强项目区内日常管护,对待建区域苫盖绿网情况、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发生生活垃圾堆积、绿网破损的现象。二是利通区立即组织环卫中心、郭家桥乡对803.96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清理整顿,捡拾生活垃圾,并转运至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三是由吴忠市住建局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对围挡缺口进行全面封闭,安排专人开展日常巡护,杜绝偷倒垃圾现象。目前已完成整改。下一步,一是利通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高铁站片区和城乡结合部空场地进行排查梳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对已征收土地和项目土地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杜绝倾倒垃圾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引导群众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已办结

9

D2NX202112200030

银川市金凤区幸福枫景小区的南侧与吉泰润园小区的北侧之间的一条路,经常有车辆停在消防通道上,造成交通拥堵引发交通噪声,每天早晚高峰比较集中。

金凤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幸福枫景小区南侧与吉泰润园小区北侧之间的园区道路名为双睦巷,由于该道路没有安装街巷指引牌及禁停标识,部分业主和社会车辆临时停放在道路两侧及消防通道上,造成早晚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引发交通噪声。

属实

一是由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协助交警部门施划双睦巷道路黄线和导向箭头,安装道路指示牌。二是由金凤区交警一大队对该道路进行交通疏导,加强管理。三是由消防救援大队和物业公司对消防通道违停进行常态化监管。

已办结

10

D2NX202112200037

银川市兴庆区天山熙湖小区东侧地震公园内的荒地在天山熙湖小区建设时被堆放建筑土方,小区建成后,堆放土方的荒地未种植植被而被建成采砂场,影响生态环境,要求处理。

兴庆区

土壤

一、投诉反映的“银川市兴庆区天山熙湖小区东侧地震公园内的荒地在天山熙湖小区建设时被堆放建筑土方,小区建成后,堆放土方的荒地未种植植被”情况属实。投诉所称的“荒地”实际位于天山熙湖小区以东、地震公园边界以西,权属银川市地震局管理。目前,该空地由银川市兴庆区华运建材经销部大连路店用于销售建筑材料,已办理营业执照,现场堆放少量砖块、水泥及砂石约20立方米,其他区域裸露有少量垃圾。二、因银川市兴庆区华运建材经销部大连路店在此处没有采砂,投诉反映的“被建成采砂场”情况不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整治,一是要求企业对空地内垃圾杂物和砂石进行清理,对空地铺设防尘滤网并洒水降尘,严禁堆放砂石杂物。二是对空地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12月23日,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再次现场检查,该场地砂石已清理,空地已覆盖防尘绿网并洒水降尘,环境卫生正在整治,12月24日再次现场检查,已全部整治完成。

已办结

11

D2NX202112200049

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池家峁大队油房塘村田某家的养猪场,有近两百头猪,臭味扰民。

同心县

大气

2021年12月21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田某养猪场位于同心县下马关镇池家峁村二社(油房塘社),该养猪场南侧距村民徐某家约40米,西侧为公路,北侧、东侧无人居住,不属于禁养区。共有养殖棚3座、饲料棚1座,现存栏165头猪,未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中规定的300头规模化养殖标准。经核查,该棚舍内未发现长期未清理的粪便,且有水冲洗圈舍场地的痕迹,养殖棚前有2处污水存放坑,坑内有少量污水(已结冰),在其院外东侧耕地堆放有自然发酵处理的猪粪,养殖户院落外有轻微异味。该村村民住房较分散,田某家位于村庄南端,周围住户较少,经走访附近村民,距离最近的住户徐某(距离40米)、徐某和(距离200米)均表示平时没有异味。

基本属实

一是下马关镇政府督促田某严格按照养殖场卫生防疫规定,定期对养殖圈棚猪粪及时处理、消毒,做到日产日清,日清日消,禁止将猪粪堆放到村庄周围。并监督田某对其院内外现有的猪粪喷洒发酵腐熟剂,用土掩盖,经发酵腐熟后还田。暂时将养殖场内的排污坑采用隔板封盖,防止异味散溢。二是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和下马关镇加强对田某养猪场监管,要求养猪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有关规定、粪污资源利用相关政策和规模化养殖标准。   

已办结

12

D2NX202112200029

1.吴忠市同心县王团镇马套子村顾某、袁某等人将马套子村杏树梁的林地挖成耕地(53亩),毁坏树木,破坏生态环境。2.2016年,顾某等人在马套子村的坝头林地上挖坟掘墓,毁坏林地。3.顾某之子自2016年起长期带领人员在山沟草原里挖锁阳,破坏草皮。

同心县

生态

2021年12月21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同心县王团镇马套子村顾某、袁某等人将马套子村杏树梁的林地挖成耕地(53亩),毁坏树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经走访当事人袁某(顾某患脑梗致使丧失语言和行动能力,未走访),并由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长春建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杏树梁进行勘测定界,认定举报宗地面积实为40.4亩,该宗地在2018年之前为未利用地(荒地)。2018年初,王团镇组织实施了文冠果种植项目,现该区域全部种植文冠果,该宗地上的文冠果虽长势较弱,但未遭到人为毁坏。二是群众反映“2016年,顾某等人在马套子村的坝头林地上挖坟掘墓,毁坏林地”问题不属实。王团镇马套子村仅有一处大坝(即圈塘水库),圈塘水库坝体南北为河道,东西为林地,经走访当地群众和村干部,均称坝体方圆3公里内无坟墓。经现场勘查,未在大坝周围3公里内发现坟墓和盗挖坟墓的迹象,大坝东西两侧的柠条地长势良好,无人为破坏迹象。三是群众反映“顾某之子自2016年起长期带领人员在山沟草原里挖锁阳,破坏草皮”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12月21日,同心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顾某2个儿子顾某龙、顾某虎进行询问,二人均称自2016年以来兄弟二人常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等地务工很少回家,未采挖锁阳。12月21日、24日,经走访当地11名村民和2名村干部,其中,2人称顾某第三子顾某祥于2021年秋季在王团镇马套子村圈塘采挖少量(不到5株)锁阳作为药引给顾某食用,其他11人均称王团镇马套子村圈塘社有锁阳,但极难发现,未发现顾某祥带领人员在山沟草原里挖锁阳,破坏草皮。

部分属实

同心县将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在全县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加大草原保护执法力度,对盗挖文物、野生草药等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做到管护、查处不留死角。

已办结

13

D2NX202112200047

吴忠市利通区白寺滩村龙二菜市场院子内有散煤场无证经营,露天筛煤过程中造成粉尘污染。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21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散煤场实为吴忠黄某斌煤炭经销部,位于利通区龙二菜市场院内东侧,于2014年3月26日成立并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经查,2021年12月7日前,吴忠黄某斌煤炭经销部在利通区东塔寺乡龙二菜市场院内存在露天贩卖散煤的情况。12月8日,经东塔寺乡与黄某斌协商,黄某斌同意将煤炭经销部搬迁至金银滩镇清洁煤销售中心,当天下午将存量散煤全部转运,东塔寺乡立即对裸露场地进行清扫、洒水降尘、铺设防尘网。

部分属实

利通区将对已关停的散煤销售点开展“回头看”。结合深入开展春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好生态环保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摸排辖区内散煤销售场所,引导合法经营者就近搬迁至金积镇、金银滩镇、扁担沟镇3个清洁煤配送中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等非法散煤销售场所。

已办结

14

D2NX202112200028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中卫市胜金北拓建材有限公司的6台硅铁炉在没有能评、环评手续和相关环保设施的情况下工作,要求处理。

沙坡头区

其他污染

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中卫市胜金北拓建材有限公司的6台硅铁炉没有能评”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15日,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该公司8×25500KVA硅铁矿热炉改造升级为6×33000KVA硅铁矿热炉技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鉴于该项目改造后年设计产能和综合能源消费量均比改造前减少,出具了该技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意见。二、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中卫市胜金北拓建材有限公司的6台硅铁炉没有环评手续情况下工作”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2台25500KVA硅铁矿热炉于2011年6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6月17日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保护验收;4台33000KVA硅铁矿热炉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投入生产使用。三、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中卫市胜金北拓建材有限公司的6台硅铁炉没有相关环保设施”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12月17日,该公司在沙坡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建成了钢结构封闭式原料大棚和浇铸车间烟气收集设备,6台硅铁矿热炉均配套建设了旋风+布袋除尘器,出铁口建设了烟气收集设施。

部分属实

2021年11月13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2021年12月4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021年12月1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46.2511万元,责令立即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已办结

15

D2NX202112200048

中卫市中宁县喊叫水乡上庄子村的西面荒山(当地人俗称西山)被天元锰业开发,铲除草皮,挖坏山体,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要求处理。

中宁县

生态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0年12月25日,企业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础建设。该矿区共分为一采区和二采区,一采区正处于基础建设期,二采区尚未开始基础建设。现场核查时,该矿区处于停建状态,一采区进场道路、矿区内的运输道路和山顶作业平台已部分完成,加工设备尚未安装;二采区尚未动工。该矿区一采区和二采区均在矿界范围内。同时,在基础建设期,该企业将一采区剥离的部分草皮堆放在指定区域,对危岩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不存在“挖坏山体、严重破坏生态”的问题。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要求,该企业已在矿区部分运输道路两侧及生活区周边栽植树木3600棵。

不属实

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弃土有序堆放的要求,及时对已开采区域进行覆土修复,播撒草籽,恢复植被。

已办结

16

D2NX202112200026

投诉人反映之前投诉“ 固原市西吉县吉强镇大坪村一组和三组之间一条沟内有一家砂石厂未办理相关手续,非法开采,采挖后也未对地面进行恢复,目前还在继续开采。”,固原市、西吉县自然资源部门去现场核查后,要求砂石厂将采挖的地方推平,并予以罚款。投诉人称该砂石厂为越界开采,从中获利很多,对处理情况不满意。

西吉县

生态

与第4批25号、第6批16号、22号、第14批53号件反映内容类同。经查,砂厂位于西吉县吉强镇大坪村一组和三组之间河道。2018年8月,西吉县新太创信建材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竞得该砂厂用砂采矿权,并与原西吉县国土局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2019年9月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2020年7月29日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开始开采。2020年7月10日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矿区范围内进行试机开挖,西吉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群众投诉现场核实后,责令其停止试机开挖,对采砂坑进行回填修复。2020年4月,该公司在矿区边缘扩挖河岸约30平方米修建运砂道路,在开采过程中洗砂淤泥淹没了1户群众苜蓿地约160平方米;2020年7月,该公司在矿区范围外南部约一公里处堆土封堵群众生产道路,致使2户群众农业生产受到影响;2021年8月,该公司在矿区外南面约一公里处河道上采砂,被群众阻挡后撤离现场,未及时对破坏河道进行修复。
由于上述问题,群众多次向西吉县相关部门反映。

基本属实

一是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吉强镇人民政府于12月20日就损坏的荒地、淹没的苜蓿地赔偿事宜进行了调解,达成赔偿协议,投诉人对赔偿结果表示满意。二是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所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治理措施。三是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违法违规开采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回头看”。四是西吉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对西吉县新太创信建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私自在采砂区外损坏河岸、破坏河道行为和越界开采、洗砂淤泥淹没苜蓿地、封堵生产道路的行为,分别处以3万元和1万元罚款,对马进宗批评教育。五是针对西吉县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不严,组织信访举报调查核实不细,造成举报事项不能及时解决,重复投诉的问题,由西吉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约谈问责。

已办结

17

D2NX202112200043

由宁夏岩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青铜峡市五星村五标段农村污水改造建设项目因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挪用环保部农村污水建设专项资金而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要求处理。

青铜峡市

其他污染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一是群众反映“由宁夏岩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青铜峡市五星村五标段农村污水改造建设项目”问题不属实。青铜峡市五星村五标段农村污水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为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非宁夏岩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四个标段中标企业中没有宁夏岩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是群众反映“挪用环保部农村污水建设专项资金”不属实。青铜峡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资环指标〔2020〕727号)专项资金1935万元,该项目资金在青铜峡市财政局专户账中,青铜峡市住建局根据工程进度向市财政申请拨付工程款后,不存在挪用的情况。三是群众反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属实。叶盛镇五星村五标段农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标价251.37万元,首批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9日拨付施工单位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共拨付工程款190万元,资金拨付进度达75%,下剩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经调取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及银行流水,该公司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18

D2NX202112200032

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南街兴庆装饰材料市场东区堆了很多建筑垃圾。

兴庆区

土壤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兴庆装饰材料市场实为兴庆装饰材料石材批发市场,位于清和南街485号,主要从事石材批发零售,现场检查市场东区巷道尽头堆放少量建筑垃圾。

属实

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安排环卫外包公司对巷道建筑垃圾及无人认领的石材样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同时要求市场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在市场角落倾倒垃圾。12月22日再次现场检查,市场内所有垃圾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19

D2NX202112200024

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牧场3期灵武小西牛牧场产生的粪污不明去向往外拉运。

灵武市

经核实,该投诉问题不属实。灵武市小西牛牧业有限公司为规模化养殖场,已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该牧场已配备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该牧场分别同2户青贮玉米种植大户(赵某某、丁某某)和1家牛粪处理场(吴忠市利通区绿地牛粪场)签订了粪污消纳协议书,建立了粪污进出堆粪场管理台账,粪污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粪污处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粪污去向清晰明了。

不属实

已办结

20

D2NX202112200023

吴忠市盐池县青宁高速公路向北延伸一公里,长城驾校东侧200米左右有一个场地面积近五百亩,此地开有近10家废旧物品收购站,其中包括几家生产泡沫塑料颗粒的私人厂子,这些私人厂子无相关手续。

盐池县

其他污染

2021年12月21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场地为盐池县规划建设的再生资源利用回收市场,目前,市场内共有经营户31家。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盐池县青宁高速公路北延伸一公里,长城驾校东侧200米左右有一个场地面积近五百亩,此地开有近10家废旧物品收购站”问题属实。经核查,盐池县再生资源利用回收市场分两期建设,一期场地于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17.87亩,由宁夏盐池县宝利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场地内共有经营商户21家。其中,5家收购废旧塑料、8家收购废铁、3家收购废纸、1家收购废旧家电、3家塑料颗粒加工销售、1家涂料经销商。二期场地于2020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68亩,由花马池镇长城村建设,盐池县振通商贸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场地内共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户10家。其中,3家收购废旧塑料、6家收购废铁、1家收购废旧家电。二是群众反映“其中包括几家生产泡沫塑料颗粒的私人厂子,这些私人厂子无相关手续”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市场内的31家商户均有营业执照。有3家塑料颗粒生产商户,分别是盐池县辉子废品收购站、盐池县陈某礼废品收购站、盐池县戎某辉废品收购站,现场检查时,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辉子废品收购站主要生产滴灌带及塑料造粒,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盐环林发〔2018〕370号)并通过竣工验收。陈某礼废品收购站主要生产滴灌带及塑料造粒,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盐环林发〔2018〕610号)并通过竣工验收,,现场有塑料产品加工设备,但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无塑料产品生产加工业务。戎某辉废品收购站经营范围为废铁收购服务、泡沫加工及销售,在其原有车棚拐角有一台小型的苯板加工设备,为2021年5月份购置,未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情况,目前戎某辉已主动将购置的设备进行拆除。

部分属实

一是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某某废品收购站未办理变更登记进行查处;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对戎某辉废品收购站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是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责令宁夏盐池县宝利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有限公司)和盐池县振通商贸有限公司对市场内经营场所废品乱堆乱放,公共区域以及周边环境卫生差的问题于12月25日前完成整改。目前整改完成。三是由盐池县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花马池镇政府前期监管和整改不力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已办结

21

D2NX202112200031

银川市金凤区荣锦苑东区物业公司用鼓风机吹草坪上的枯树叶,使尘土飞到居民家里。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荣锦苑东区物业服务由青铜峡市正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公司负责。近期,物业公司组织人员集中对小区落叶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对草坪内落叶较密集处使用鼓风机吹扫,造成尘土飞扬,影响周边住户。

属实

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责成物业公司对小区垃圾和落叶随扫随清,确保无堆积,要求小区集中机械作业时提前在业主群及网格群中发布告知,确保在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开展。

已办结

22

D2NX202112200022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公铁立交桥旁边有一家废旧工厂里有人进行硅渣提炼、筛选、加工、石墨风选加工,无相关手续。

大武口区

其他污染

2021年12月21日,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厂租赁人任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且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安装3套碳化硅石墨加工分选设备,堆存原料及成品2000余吨。核查时未生产,现场未发现有硅渣提炼、筛选、加工设施。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按照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要求,该厂租赁人任某某于2021年12月23日将厂仓内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将堆存物料全部装入吨袋暂时堆放在厂房内,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理干净。

阶段性办结

23

D2NX202112200020

银川市金凤区永康北巷221号1单元102室租住户将每日收购的垃圾堆放在屋内,散发臭气,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兴庆区

大气

经核实,永康北巷221号1单元102室租住户是一对夫妻,经常会收集一些可回收资源垃圾,整理后变卖,部分垃圾堆放在出租屋内,散发霉味。

属实

12月22日,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劝导租户将屋内的可回收资源垃圾进行整理变卖,并对室内彻底打扫,今后将回收的资源垃圾封箱储存,长期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干净,不再散发异味。经检查,目前出租屋内杂物垃圾已全部清理消杀完毕,室内空气清新。租住户已签订《承诺书》,承诺以后封箱储存可回收资源垃圾,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接受街道监督。

已办结

24

D2NX202112200025

1.中卫市海原县甘城乡甘城村宁夏吉昊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每日用大型车辆在甘城乡甘城村拉运货物,引发大量扬尘,造成空气污染,要求处理。2.宁夏吉昊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甘城乡甘城村的空地上露天堆放石油,加油过程中的漏油造成土壤污染,要求处理。

海原县

大气

一、关于“中卫市海原县甘城乡甘城村宁夏吉昊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每日用大型车辆在甘城乡甘城村拉运货物,引发大量扬尘,造成空气污染,要求处理”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已办理项目临时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目前正处于筹建阶段。该公司每天利用40辆四桥式自卸运输车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毛井镇拉运石料至厂区内堆放,往返车流量达200车次,厂区至S202省道往返路段约7公里,路段为砂石垫层道路,车辆在拉运设备和石料过程中产生扬尘,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二、“宁夏吉昊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甘城乡甘城村的空地上露天堆放石油,加油过程中的漏油造成土壤污染,要求处理”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为便于项目施工机械添加柴油,该公司在厂区埋设1套容积30立方米的双层油罐,并配套安装1台加油机,不存在“露天堆放石油”的情况。同时,加油机和加油枪均安装在集装箱式的房间内,不存在“加油过程中漏油造成土壤污染”的问题。

部分属实

12月21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车辆进出运输道路及作业厂区内不定时进行洒水,严格落实车辆篷布遮盖措施,并监督企业现场将所堆放的砂石料全覆盖。12月22日,该企业拆除了双层罐及加油机等设施,回填油罐坑,恢复此地原貌。

已办结

25

D2NX202112200027

1.中卫市中宁县恩和镇南河子泄洪沟上游及河岸两侧因泄洪沟水流速度过慢导致庄稼不能耕种,农田荒芜,破坏生态环境,要求处理。2.中卫市中宁县恩和镇恩和街十字街口转弯半径过小,导致过往大型车辆引发大量扬尘,要求处理。

中宁县

大气

一、关于“中卫市中宁县恩和镇南河子泄洪沟上游及河岸两侧因泄洪沟水流速度过慢导致庄稼不能耕种,农田荒芜,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根据中宁县水务局相关资料,南河子泄洪沟平均比降为0.66‰。近年来,因黄河河床逐年抬高,汛期黄河水量较大时,南河子入黄口会出现倒灌现象,造成南河子水流速度较慢。恩和镇南河子段河堤两侧100米范围内共有水田2857.6亩,该区域内原来大部分耕地种植水稻。2016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黄河中上游节水灌溉要求,恩和镇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改种耐旱作物,但由于该区域地下水位较高,部分地势低洼的土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盐碱化问题,导致农作物种植效益较低,部分农户放弃耕种耕地。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人为干扰河道两侧生态的行为。二、关于“中卫市中宁县恩和镇恩和街十字街口转弯半径过小,导致过往大型车辆引发大量扬尘”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恩和镇S308线与恩红公路交会处为丁字路口,该路段为柏油硬化路,符合道路交通规范要求,不存在转弯半径过小的问题。2018年,恩和镇在实施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时,对集镇范围内S308线、恩红公路两侧铺设路面砖;统一规划建设了乔灌结合的绿化带,实行夏季每日2次道路清扫及路面洒水,冬季每日2次道路清扫。但因近期过往车辆较多,易引起一些扬尘,给群众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中宁县积极争取恩和镇低洼盐碱地改良项目,逐步改造低洼盐碱地。二是督促中宁县加大道路清扫频次,有效降低扬尘。

已办结

26

D2NX202112200021

2021年5月开始,信访人家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码头6队黄河边上的耕地陆续被倾倒建筑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沙坡头区

土壤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迎水桥镇码头村6队黄河边共有437.6亩河滩地。2021年5月,迎水桥镇接到李某某反映有人在相关地块内偷倒建筑垃圾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现场堆积少量建筑垃圾,随后迎水桥镇组织人员清运了建筑垃圾。2021年12月21日接到转办件后,沙坡头区立即组织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核查,又发现10立方米左右建筑垃圾。

属实

12月22日,迎水桥镇组织人员清运了建筑垃圾,并安排网格监管员对此地进行重点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倾倒垃圾行为。

已办结

27

D2NX202112200039

投诉人之前反映的“银川市兴庆区丽景湖畔旭冬园小区揽月烧烤辣堡商铺二楼顶上风机噪声污染和油烟扰民”问题已公开处理结果,投诉人对查处情况不满意,噪声问题没有解决,且2021年12月20日兴庆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称揽月烧烤未开门,但是投诉人通过叫外卖方式,证实此烧烤店属于营业状态。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一、兴庆区丽景湖畔煦冬园小区揽月烧烤辣爆餐厅只开设外卖业务,不进行堂食经营,该餐厅烟道由后墙经门牌延伸至楼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风机管道及通风口已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委托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于12月7日、14日、18日在煦冬园小区49号楼1单元401室、揽月烧烤楼顶风机隔音房附近及楼顶靠近49号楼、50号楼处、揽月烧烤店门口处对该店风机噪声进行了三次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街道及社区网格员就该餐厅噪声扰民问题分别于12月6日、18日、20日三次入户走访临近该餐厅的煦冬园小区居民及邻近商户,均表示该商铺风机声音及油烟排放不影响其正常生活。此项投诉问题不属实。二、经现场检查,该餐厅持有行政许可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时间为上午11时至次日凌晨3时,该商户营业状态属于行政许可正常营业时间范围内,此项投诉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28

D2NX202112200019

中卫市海原县甘盐池种羊场北侧的四沟山南面自2017年左右开始被企业(不知名企业)采石挖砂,破坏山体,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要求处理。

海原县

生态

一、关于“中卫市海原县甘盐池种羊场北侧的四沟山南面自2017年左右开始被企业(不知名企业)采石挖砂”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区域共有四处砂石料开采点,其中有两处非法采石点、一处合法采石点、一处合法挖砂点。(一)一处非法采石点系甘盐池管委会盐池团庄北队村民田某某与其合伙人海原县老城区管委会建设社区居民李某某所为。2020年10月21日,海原县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田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当事人李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另一处为甘盐池管委会邵庄村村民刘某某及其儿子刘某裕在2016年3至2018年10月期间,无任何开采手续擅自非法开采所为。2020年12月29日,海原县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刘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当事人刘某裕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目前,两处非法采石点已于2019年4月关闭取缔,厂区设备已拆除,土地已复垦。(二)一处合法挖砂点系海原县盐池润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通过挂牌方式竞得甘盐池邵庄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服务年限5年,矿区面积0.0639平方公里。2017年2月20日,该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2017年12月29日,该公司因越界开采被原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退回原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对越界开采现场进行闭坑治理;对该公司越界开采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目前,该挖砂点因采矿证到期未申请延续,已取缔、关闭、复垦。(三)一处合法采石点系宁夏慈源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通过挂牌方式竞得甘盐池管委会北山建筑用大理岩矿采矿权,矿区面积0.0233平方公里,服务年限10年。2017年10月10日,该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该公司申请延续采矿许可两次,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5日。2021年1月26日,该公司因越界开采被海原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越界开采砂石矿行为,15日内对开采现场进行闭坑治理,恢复原貌;没收违法所得4.94万元。该公司已退回原矿区开采并在处罚决定书下达15日内对开采现场进行治理、恢复原貌。目前,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二、关于“破坏山体,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要求处理”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的采石挖砂区域,为海原县2016年至2020年采矿权规划设置区,该规划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并报备,海原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将两处非法开采当事人移交公安局查处,非法采砂点已取缔关闭并复垦,海原县人民法院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判决。海原县盐池润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挖砂点因采矿证到期未予申请延续已关闭复垦,并对其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处罚。目前,该区域现只有宁夏慈源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该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因越界开采被行政处罚,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再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严格按照台阶式方式进行开采,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的要求,堆料区用防尘网进行遮挡,废弃石料堆放整齐,并用抑尘网进行苫盖。

基本属实

一是督促海原县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开采巡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防止死灰复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环评批复要求,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好生态环境治理任务。

已办结

29

D2NX202112200038

投诉人之前反映的银川市兴庆区邮缘小区旁的沙渠变电站与居民楼一墙之隔,低频噪声扰民问题核查结果为不属实,投诉人已反映该问题十年,希望重新核实此问题。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问题不属实。信访中提及的沙渠110千伏变电站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英才巷,2004年投运,银川市兴庆区邮缘小区位于沙渠变电站西侧,于2010年开工建设,晚于变电站建设。根据沙渠110千伏变电站所处区域的环境规划,该站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2008年沙渠变电站通过环境评价验收,验收结论提出“变电站主变压器产生的噪声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021年2月进行的最新一次检测显示,变电站西侧邮缘小区方向厂界测点声环境检测昼间值为47.8分贝、夜间值为46.5分贝,符合国家噪声排放要求。该变电站为兴庆区供电负荷枢纽变,为部队、医院、学校及多个重要部门供电。

不属实

已办结

30

D2NX202112200016

中宁县宁安镇东华村3组贾某养鸡场在村民居住点太近,臭味扰民,要求搬走。

中宁县

大气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005年7月,贾某投资在宁安镇东华村建设养鸡场,现存栏蛋鸡1.8万羽、肉鸡0.8万羽。该养鸡场实行封闭式圈养,粪污收集池位于鸡场西侧,周边有农户居住,距最近一户15米,无任何遮盖措施,现场核查时有臭味。

属实

一是宁安镇组织人员对该养鸡场收集池内粪污清理拉运到有机肥场进行加工处理,并在收集池上面覆盖彩钢板,减少臭味逸散。二是督促贾某3个月内先期将0.8万羽肉鸡全部出售,剩余1.8万羽蛋鸡分批次出售,期间不能继续补栏。三是宁安镇向该养鸡场下达《限期搬离通知书》,督促其重新合理选址,于2022年10月底前搬离。

阶段性办结

31

D2NX202112200012

1.汪园村村支书汪某某把文化广场转卖给他人养牛(多次转卖),该位置在村民居住点中心位置,养殖粪便污染环境。
2.汪园村村支书汪某某将5队村南边荒地出卖给他人挖取土方,破坏环境。

沙坡头区

一、关于“汪园村村支书汪某某把文化广场转卖给他人养牛(多次转卖),该位置在村居民点中心位置,养殖粪便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汪园村文化广场四址清晰、规划整齐,文化广场南侧房屋属2队居民王某某所有,王某某在后院建设封闭牛棚1栋,饲养4头肉牛,牛粪及时清运还田综合利用,无乱堆乱放现象,但现场有轻微臭味。二、关于“汪园村村支书汪某某将5组村南边荒地出卖给他人挖取土方,破坏环境”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通过核查,汪某某从未将汪园村5队南面土地出卖给他人。汪园村5队南面荒地最早为砂石丘地,因地势较高,无法自流灌溉,大部分长期闲置。2016年吴忠至中卫城际高铁项目经过汪园村,根据施工总体规划,需在宣和镇汪园村、永和村、中卫山羊选育场等多地建设大型拌合站及施工便道,中国铁建吴中城际铁路第六项目部申请并取得原市国土资源局临时用地批复。该临时用地共涉及李某某等6户村民,均与施工单位签订临时征地及附着物补偿协议,施工单位挖取土方用于高铁路基铺设。

部分属实

针对6户村民擅自与中国铁建吴中城际铁路第六项目部达成协议挖取土方的问题,经宣和镇和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实地调查核实后,已将有关情况移交中卫市自然资源局执法支队立案查处。

阶段性办结

32

D2NX202112200035

银川市兴庆区海宝公园西南角的篮球场,距离最近的居民楼二十米左右,夏天凌晨两三点有人打篮球噪声扰民,冬天也有人晚上十一二点打篮球,希望改变篮球场功能。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银川市兴庆区海宝公园西南角的儿童篮球场距离最近的居民楼距离为52米。经海宝公园12月22日、12月23日连续两天全天候蹲点观察,未发现有夜间十点以后打球产生噪声扰民的现象。

基本属实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要求,一是设置标识牌,明确打球时间(7:00—21:00)。二是加强日常巡逻劝导工作,严格执行篮球场使用时间规定,对产生的噪声扰民的现象及时制止劝导。

已办结

33

D2NX202112200008

1.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镇团结巷28号楼是已搬迁的居民点,目前该楼房居民已全部搬出,门窗拆除未封闭,导致居民乱倒生活垃圾甚至在楼内大小便,严重污染环境。2.距离青铜峡市小坝镇团结巷28号楼10米左右的空地被建设汉坝小学球场的开发商倾倒建筑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青铜峡市

土壤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镇团结巷28号楼是已搬迁的居民点,目前该楼房居民已全部搬出,门窗拆除未封闭,导致居民乱倒生活垃圾甚至在楼内大小便,严重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团结巷28号楼共5个单元60户,全部为常住户,未列入拆迁范围,该楼群众正常居住生活,无住户搬离情况,楼内卫生干净整洁,无乱倒生活垃圾和楼内大小便现象。28号楼北侧有11间平房,是小区的附属用房,在2018年被青铜峡市住建局征收,对房屋内及其周围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并对前后门窗进行了全封闭。现场核查发现了平房外有乱倒生活垃圾和大小便情况。二是群众反映“距离青铜峡市小坝镇团结巷28号楼10米左右的空地被建设汉坝小学球场的开发商倾倒建筑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汉坝小学球场于2021年建设并投入使用,外围均有围栏,由汉坝小学进行规范管理,场内无建筑垃圾。经巡查周边,发现紧靠团结小区28号楼西侧的青铜峡市第七幼儿园(2021年建设,已竣工但还未投入使用),园内北侧绿化带规划区堆放约3立方米的毛石料,是围墙基础砌筑建设的原料,不属于建筑垃圾,存在堆放不整齐、未进行遮盖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由青铜峡市住建局对团结巷28号楼北侧11间平房周边的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二是青铜峡市第七幼儿园施工方已于12月21日将场内堆放的毛石料全部清理,并对规划的绿化带区域铺设防尘网。

已办结

34

D2NX202112200007

反映针对吴忠市青铜峡市滚泉收费站周围种植了硒砂瓜并在瓜地中套种了核桃树问题,青铜峡市核查结果为群众强占强种。投诉人反映2011年-2013年青铜峡市峡口镇政府发的文件鼓励现中宁县白马乡跃进村村民种植压砂西瓜,并且当时村民与跃进村签过协议,现在却说是强占强种。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此件与第四批D2NX202112060045号转办件重复。一是关于“2011年-2013年青铜峡市峡口镇政府发的文件鼓励现中宁县白马乡跃进村村民种植压砂西瓜,并且当时村民与跃进村签过协议”问题属实。经对峡口镇人民政府历年文件进行核查,未下发过鼓励群众种植压砂瓜的相关文件,但2012年在《峡口镇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分别向新田村、跃进村2村(2018年12月,自治区行政区划调整,将新田村、跃进村划归中宁县白马乡管辖)下达压砂瓜种植任务2000亩、3000亩。2012年3月,原青铜峡市峡口镇跃进村部分村民向跃进村村委会提出申请压砂瓜种植,2012年4月,由村委会与种植户签订压砂瓜种植协议。二是关于“投诉人反映2011年-2013年青铜峡市峡口镇政府发的文件鼓励现中宁县白马乡跃进村村民种植压砂西瓜,并且当时村民与跃进村签过协议,现在却说是强占强种”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自压砂瓜种植以后,牛首山南麓地区草原植被遭到严重破坏,且种植压砂瓜的农膜无人清理,白色污染严重。自2014年,青铜峡市对滚泉地区压砂种植进行清退,安排峡口镇政府联合青铜峡市公安、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采取发布通告、告知书、设置警示牌、现场执法等方式,对牛首山南麓地区非法种植压砂瓜进行清理,但种植户仍未退出,继续在滚泉地区种植压砂瓜,并多次到自治区和吴忠市上访。对此,2017年3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允许有关农户延长种植期到2019年10月底,到期压砂瓜种植户必须无条件(不作任何补偿)退出(会议纪要2017·第3次)。2020年3月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组开展非法压砂瓜清理整治,经与中宁县人民政府协商,先期收回了2055亩非法压砂瓜地,但仍有个别群众继续在牛首山南麓地区种植压砂瓜(已收回2055亩土地之外)。2021年3月,为巩固清理成果,青铜峡市清理整治工作组再次对牛首山南麓的压砂瓜种植户下发了《青铜峡市关于开展整治滚泉地区内非法压砂破坏生态专项行动告知书》,并当面告知种植户严禁在牛首山南麓地区种植压砂瓜。现种植户已全部退出,植被逐步恢复。在处置清理非法种植压砂瓜过程中,青铜峡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纪要2017·第3次)和吴忠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压砂、开垦草原、林地及国有荒地行为的通告》《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关于开展滚泉地区非法压砂破坏生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10月底到期后压砂瓜种植土地依法依规收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部分属实

已办结

35

D2NX202112200006

平罗县红崖子工业园区西北角天然湖的湖水于2021年10月左右被抽干,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要求处理。

平罗县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平罗县红崖子工业园区西北角天然湖实为平罗县红崖子工业园区于2006年利用低洼地形建设的用于园区工业供水的1号、2号水库,不属于天然湖。2019年在红崖子工业园区引进博天环境集团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至1号、2号水库。按照2021年4月第13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将1号、2号水库水体转运至太西园第三方污水处理厂处理,7月20号全部转运处理完毕。

不属实

已办结

36

X2NX202112200001

宁夏的奶牛养殖业前期发展不规范,现各市、县都存在着奶牛污水没有合规处理掉的情况(没有污水处理站),只有这两年各地成立的养殖基地奶牛场有污水处理站,且医疗垃圾随地掩埋。偏远地区的养殖场一到春夏秋季空气臭哄哄,苍蝇满天飞。比如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宁夏旗源农牧有限公司(灵武地区)、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等 养殖基地(吴忠利通区)都没有污水处理站。

利通区

银川市:
经核实,投诉问题基本属实。2018年10月,宁夏旗源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源公司”)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评要求建有沉淀池、8000方氧化塘、一座堆粪场,采用沉淀+氧化工艺进行污水处理,粪污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环评未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站。2021年6月,灵武市盛世轩昊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轩昊公司”)租用该牧场用于奶牛养殖,现存栏奶牛480余头。检查时发现:盛世轩昊公司已配套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但冬季消纳能力削弱,存在污水堆存、粪污清理不及时现象;建有医疗废物暂存间,但养殖场东北角场地有医疗废物散落未及时收存,存在管理不规范和环境隐患。
吴忠市:
2021年12月21日,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利通区、青铜峡市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奶牛养殖业前期发展不规范,医疗垃圾随地掩埋。偏远地区的养殖场一到春夏秋季空气臭哄哄,苍蝇满天飞”问题属实。2015年以来,我市奶牛养殖场陆续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特别是2016年—2018年,利通区、青铜峡市实施了农业农村部种养结合整县推进项目,积极指导辖区内奶牛养殖场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新(扩)建和改造升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了定期督导检查机制,深入养殖场检查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印发技术手册,宣传法律法规,举办技术培训班,养殖场污水处理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133家规模奶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医疗垃圾处理方面,利通区、青铜峡市和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125家规模奶牛养殖场与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养殖场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定期将养殖场医疗垃圾集中转运至指定养殖场医疗废弃物储存室,待消毒后处置;其余8家规模奶牛养殖场未签订养殖场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使用医疗药品、器具较少,但设立了专门的养殖场医疗废弃物垃圾桶,个别奶牛养殖场存在养殖场医疗垃圾掩埋、乱堆等情况,调查组已督促现场整改。奶牛养殖产生的大量粪污在处置前,因高温发酵以及尾气散发到空气当中,对周边空气有一定影响,并容易吸引苍蝇,目前,110家奶牛养殖场与第三方专业公司签订了灭蝇协议,开展专业灭蝇活动,其余23家自己购药进行灭蝇。二是群众反映“现各市、县都存在着奶牛污水没有合规处理掉的情况(没有污水处理站),只有这两年各地成立的养殖基地奶牛场有污水处理站”“比如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等养殖基地(吴忠利通区)都没有污水处理站”问题不属实。目前,133家规模奶牛养殖场均建设了堆粪场,130家奶牛养殖场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或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并建有污水处理台账,另有3家奶牛养殖场已建设污水收集池。经对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和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按标准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且运行正常,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现为宁夏一加禾牧业有限公司)虽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但与青铜峡市宝德华陆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外运处理协议。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和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情况均符合要求。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宁夏安易新农牧有限公司和宁夏青铜峡美加能农牧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运行粪污处理设施,健全完善管理台账,确保污水合理有效利用,做到养殖场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及时消灭和减少蚊蝇。二是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将继续加强技术指导和提升服务能力,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养殖场污水处理水平。三是要求8家未签订养殖场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的奶牛养殖场及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规范处置养殖场医疗垃圾,防止企业随意处置造成环境污染风险。
    

阶段性办结

37

D2NX202112200018

银川市永宁县纳家户村到大关桥村的109国道西侧农田被当地政府在建设纳家户风景园时多处挖坑,造成生态破坏,要求处理。

永宁县

土壤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1.投诉人反映的“银川市永宁县纳家户村到观桥村的109国道西侧农田被当地政府在建设纳家户风景园时多处挖坑”属实。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纳家户风景园实为宁夏川民俗园,挖坑区域原始土地中有农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因打造小微景观和微地形,形成高低不平的土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及未利用地。2.投诉人反映的“造成生态破坏”不属实。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区域内无建筑物或构筑物,未发现污染源,无垃圾堆放现象,未造成生态破坏。

部分属实

永宁县杨和镇、自然资源局负责,采取以下措施: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分析对比,挖坑区域实地现状为坑塘水面和未利用地,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原则,强化该区域土地管理。

已办结

38

D2NX202112200003

投诉人12月18日曾投诉反映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和中海公司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填埋疙瘩湖和高桥便民市场大坑的问题。此次电话反映填埋详细地址。1.填埋湖的详细地址在疙瘩湖(梧桐街),东边已全部填埋,西边未填埋。2、填埋坑的详细地址在彩云街与六盘山路丁字路口,典农河桥北侧(在已拆除拌合站的旧址内)。

金凤区

土壤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1.疙瘩湖位于万科理想城南侧,为二排沟源头,东侧区域约100亩,原为永宁县望远镇新银村鱼池,2018年被征收,2021年被金凤区自然资源局纳入补充湿地范围,不存在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疙瘩湖的情况。目前该区域铺设抑尘网,外围设置封闭围栏,地表也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该问题不属实。2.彩云街与六盘山路丁字路口北侧(已拆除拌合站旧址),原为中海城商混站,2018年8月拆除,拆除后该区域时常有夜间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街道社区多次反复清理。2020年,长城中路街道组织绿化公司对此区域集中整治,对地表上堆放建筑垃圾覆土后进行简易绿化。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核实发现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由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负责对现场发现的偷倒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二是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组织第三方公司对高桥便民市场和原中海城商混站土地进行抽样检测,预计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将根据检测结果,制定进一步整治措施。

阶段性办结

39

D2NX202112200001

位于固原市原州区金城路(金城花园与精英国际小区中间)的汽车快速理赔中心烤漆房在修车过程中产生噪声和异味扰民,要求处理。

原州区

大气

经查,投诉反映的“汽车快速赔付中心”实为固原智胜商贸有限公司,该企业属二类维修企业,具备小型车辆维修资质。该企业烤漆房配备了环保设施,但烤漆房未全封闭。近期维修车辆较多,企业安排晚上加班维修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金属敲打声和环保箱抽风机运行声音,产生的异味主要是车辆喷漆造成。

基本属实

固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于12月22日对该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一是责令该维修企业3日内对烤漆房进行全封闭,定期更换环保箱过滤棉及活性炭,降低噪声,减少异味;二是责令该维修企业在车间安装监控设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作业,避免夜间扰民。该企业已于12月24日完成整改。

已办结

40

D2NX202112200011

吴忠市青铜峡市叶盛镇张庄5队住户盛某将猪都出售了,但是猪圈未拆除,投诉人担心问题反弹,要求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青铜峡市

其他污染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此件与第十一批D2NX202112130012号转办件重复。经查,盛某搭建的12间圈舍用地系自家房屋旁的宅基地。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建设规模动物养殖场或者小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等有关规定,养殖量达到规定要求后需建设养殖场,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达不到规模户的标准属于散养户,需要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相关证件。群众反映的盛某养殖生猪数量为28头,达不到规模户的标准,属于散养户。盛某养殖圈棚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也不在禁养区范围,且猪舍内无猪,圈棚内外粪污已清理完毕,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必须拆除养殖圈棚。

不属实

青铜峡市叶盛镇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定期对盛某养殖场圈舍检查,防止粪污污染、臭味问题反弹,确保其院落及圈棚环境干净整洁。同时,向周围群众耐心解释有关政策。

已办结

41

D2NX202112200013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沙滩村村部南侧100米处的吴某某养鸡场常年散发养殖异味,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沙坡头区

大气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养鸡场现存栏蛋鸡3000羽,鸡粪每20至25天向外清理1次,鸡舍西南侧露天堆放鸡粪约6立方米,鸡粪在清理、拉运、堆积过程中有较大异味。

属实

一是永康镇责令吴某某将露天堆放的鸡粪进行清理,不得再将鸡粪进行露天堆放,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要求吴某某在5日内与有机肥厂签订鸡粪处理协议,每20日定期清理一次。2021年12月22日,吴某某已将露天堆放的鸡粪清理完毕。

已办结

42

D2NX202112200036

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长信春天小区外南边,本来准备建设名人广场项目,因为烂尾形成一个大臭水坑,夏天臭味和蚊虫问题比较大。长信春天小区北边的建筑工地,裸露空地和挖开的沟渠扬尘污染。

兴庆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反映问题属实。1.投诉反映的名人广场位于兴庆区民族南街以东、修业路以南,2013年6月名人文化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施工时深挖地基导致地下水渗出形成水坑,因名人文化广场工程未通过规划审核,于2013年底停工至今。由于坑基周围杂草生长及偷倒垃圾,夏季存在异味及滋生蚊蝇现象。2.投诉反映的“长信春天小区北边的建筑工地”为百姓购物城商业广场项目,施工方为宁夏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裸露空地和挖开的沟渠为该项目配套上下水和弱电工程预留空地和沟渠。因未及时回填,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属实

针对“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长信春天小区南边,属原建设名人广场项目,因烂尾形成一个大臭水坑,夏天臭味和蚊虫问题比较大”问题,一是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对该水坑周边垃圾、杂草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二是针对水坑夏季产生异味问题,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将在夏季蚊蝇滋生时节,定期对草丛和水体进行整治。三是因天气寒冷,目前该水坑已结冰。为彻底解决水坑问题,已要求市人防办对接开发单位,尽快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尚并落实。针对“长信春天小区北边的建筑工地,裸露空地和挖开的沟渠产生扬尘污染”问题,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对施工方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方于2021年12月22日下午18时前对裸露空地及沟渠使用防尘绿网覆盖并洒水降尘。经检查,目前施工方已对裸露空地及沟渠使用防尘绿网覆盖并洒水降尘,该投诉问题得到解决。

阶段性办结

43

D2NX202112200005

2021年5月,投诉人承包村民保某义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然牧场优然路北侧的农田用于种植玉米,但优然牧场在该农田东侧露天堆放养殖粪污(部分就地填埋),不但严重污染环境还导致投诉人种植的玉米减产,要求处理并赔偿损失。

利通区

土壤

2021年12月21日,吴忠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关于2021年5月,投诉人承包村民保某义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然牧场优然路北侧的农田用于种植玉米”问题属实。该宗土地为保某义2010年承包,2021年投诉人进行了土地平整及灌溉设施的完善,5月份开始种植玉米作物,9月将160亩青贮出售,售价12万元(亩均750元)。二是群众反映“优然牧场在该农田东侧露天堆放养殖粪污(部分就地填埋)”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时,优然牧业饲草地及投诉人的承包地均已深耕,优然牧业露天堆放粪污的地块距投诉人种植玉米的耕地100米以上,未发现堆存牛粪和填埋迹象。经与优然牧业公司负责人谈话了解相关情况,优然牧业2021年3月对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时将腐熟后的牛粪还田于牧场承包饲草地并进行深翻,未堆放牛粪。三是群众反映“严重污染环境导致投诉人种植的玉米减产”问题不属实。2021年9月,吴忠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来反映“位于利通区孙家滩优然牧场将牛粪堆放在市民田地旁边,影响市民农作物生长”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对牧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排放标准。2021年9月28日,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联合利通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组织农业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实地调查鉴定并出具调查报告,由于2021年7月至8月利通区出现了持续高温和干旱等极端天气,该地块玉米减产是受高温干旱天气影响,且在灌溉关键时期未能及时灌水,灌浆期遇高温干旱、病虫害所致。2021年9月29日,优然牧场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牧场周边空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四是关于群众反映“要求处理并赔偿损失”的问题。2021年11月,投诉人以优然牧场粪污污染导致玉米减产为由将优然牧业起诉至利通区法院,利通区法院高闸法庭将于2021年12月27日开庭审理。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将在高闸法庭判决后,依据判决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优然牧业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完善环保设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鉴于双方矛盾纠纷已提请诉讼,待法院判决后将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三是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对优然牧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依法经营行为。

已办结

44

D2NX202112200002

银川市灵武市回族公墓内的养殖区存在牧民露天堆放养殖垃圾和生活垃圾的问题,要求处理。

灵武市

土壤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现场发现灵武市回民公墓区域内养殖区露天堆放少量牛粪,部分草料未进行苫盖,养殖区内道路两侧零散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属实

灵武市崇兴镇立即组织村队干部、周边牧民及第三方保洁公司对灵武市回民公墓区域内养殖区道路两侧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劝导牧民立即清运露天堆放的牛粪,用密目网对草料进行苫盖处理。

已办结

45

D2NX202112200015

中卫市中宁县滨河新城小区东门口和南门口的空地上均露天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中宁县

土壤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滨河新城小区位于中宁县宁安镇,小区东门口和南门口空地露天堆放着部分未拆迁群众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因清理不及时,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宁安镇立即组织人员清理两处空地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苫盖了防尘网,设置“严禁乱倒垃圾”的警示牌和垃圾箱。

已办结

46

D2NX202112200004

1.永宁县望远镇双庆西路的北边、中拓世纪城南边两块裸露空地常年无人管理,形成自动停车场,产生扬尘污染。高铁东站南侧裸露空地无人管理,面积很大。2.李银公路与双庆路交叉口向西一直到双庆路与良田路交叉口这段路常年失修,路面扬尘污染,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路面损坏更严重。此段路卫生环境清洁也不到位,环卫工人将清扫的垃圾偷着倾倒于双庆路两侧绿化带里。

永宁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一、投诉人反映“永宁县望远镇双庆西路的北边、中拓世纪城南边两块裸露空地常年无人管理,形成自动停车场,产生扬尘污染”属实。经核实,该空地属公共用地,因中拓世纪城暂未开发,无法进行绿化建设,导致该空地自发停放多辆车辆,均为周边小区居民及工地用车,有过往车辆产生扬尘现象。二、“高铁东站南侧空地无人管理,面积很大”属实。经核实,该地块2017年经永宁县人民政府批复给银西铁路有限公司建设银川高铁东站,因规划未定,暂未建设,地表裸露,有扬尘现象。三、投诉人反映“李银公路与双庆路交叉口向西一直到双庆路与良田路交叉口这段路常年失修,路面扬尘污染,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路面损坏严重。此段路卫生环境清洁也不到位,环卫工人将清扫的垃圾偷着倾倒于双庆路两侧绿化带里”属实。经核实,该路段良田路与双庆路交叉口路面存在破损1处,有过往车辆产生扬尘污染现象。该路段由兴吉昌物业有限公司负责清扫绿化,因其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存在环卫工人将灰尘树叶倒入绿化带内的现象。

属实

永宁县望远镇牵头实施整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该空地属公共用地,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已对停放在该空地上的车辆进行劝离,并组织对该两处空地进行清理整治,绿网覆盖,洒水封冻,沿空地外围进行围挡。在中拓世纪城空地东西两侧入口处设置禁止停放车辆宣传牌,做好日常劝导工作。二是由望远镇加强对高铁东站空地环境卫生监管力度,对该地块进行洒水降尘。三是对良田路与双庆路交叉口及沿线坑洼处进行修补,并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处理;要求兴吉昌物业公司加强对环卫工人管理教育整顿,杜绝倾倒垃圾行为发生,并组织对双庆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及人行道进行清理整治。下一阶段,永宁县望远镇对该路段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破损处进行修补整治,预计2022年5月30日前办结。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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