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对高污染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的环境监管,倒逼高污染车辆淘汰;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完善自治区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对全区重型柴油货车数量进行初步摸底,2018年自治区安排专项资金1755万元,支持各地购置移动、固定式尾气遥测设备,提升对高污染车辆监测能力。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自治区公安厅制定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意见》,加快推进老旧车淘汰等工作,截至9月底,全区淘汰老旧车17726辆;公安、交通部门指导各地制定完善重型车辆绕行方案,明确重型柴油车禁限行区域、路段及绕行具体线路,并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抽查生产车用汽柴油15批次。
三是推进地市落实。银川市公安、环保、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22次,路查柴油车辆4168辆,其中查处冒黑烟车辆241辆,路遥测超标重型柴油车102辆,并建立台账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石嘴山市召开全市柴油货车污染管控工作协调会,定期对全市8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检查,查处超载车辆11辆次,卸载495.03吨,劝返车辆310辆;吴忠市明确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对违规进入限行路段的车辆进行处罚;固原市上半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06起,安装限行标志56块,并将大型车辆登记业务迁出限行区,方便大型车辆办理业务;中卫市设立了重型车辆分流站,引导重型车辆绕城行驶,严格货运车辆、工程车进城审批,通过道路监控及时查处违反禁行路线、禁行时间入城通行的车辆。同时,各地市也通过严格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制度等措施,从源头上开展超标排放柴油货车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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