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道路清扫保洁。提高城市道路机械清扫率,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实施城市道路积尘“以克论净”考核。四月份共出动2400余人次、621车次,对县城及望远主要街道杨和街、宁和街、望远大道等20条街,永黄路、观湖路等12条路及闽宁镇主要街道进行机械化清扫及喷雾降尘作业,清扫垃圾、落叶等19车。
二是强力推进黄标车动态“清零”。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电话(入户)走访、微信、微博等宣传方式,提醒广大驾驶人员按时做好车辆审验和销户工作。同时,由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办理车辆驾管业务过程时,对车主名下有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停止其业务办理,告知并要求车主先行办理报废车辆相关手续。截至目前,我县办理达到报废标准车辆销户手续52辆。
三是严控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由县城管、交通、运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建立渣土拉运检查工作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渣土车不冲洗、不遮盖等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严管运输砂石料、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对不按规定遮盖篷布、随意抛洒渣土的车辆进行严管重罚。先后召开运输企业、渣土车使用企业约谈会,要求所有运输渣土车辆必须到交警大队办理备案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通行证,确保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有序进行。4月以来,共检查拉运车辆280余辆,在永黄路路桥公司门口发现有拉运砂石料车辆未遮盖篷布现象,对当事人做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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