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18年3月全区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发表时间:2018-04-25 11:12:00 来源: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阅读量:
【字体:

    2017101-2018年3月31是自治区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全区重污染天数同比累计减少14天,5个地级城市平均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6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9%,同比上升8.8%6项空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除臭氧(O3)上升外,其余5项指标均实现下降,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3.1%(此数值越低表明环境质量越好),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5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排名,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固原市、吴忠市、中卫市、石嘴山市和银川市,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银川市和石嘴山市分别下降13.8%3.1%,吴忠、固原、中卫市分别上升1.6%2.0%8.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固原市持平,其他4市下降降幅为10.0%-29.7%。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进行评价,固原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0.8%,空气质量略有恶化,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上升2.0%;其余4市均改善,改善幅度由大到小依次为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和中卫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