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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推行“两个清单”动态管理
发表时间:2017-06-05 16:11:44 来源:平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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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监管,不断优化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运行,平罗县认真贯彻有关精神,要求县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平罗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两个清单”动态调整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一是认真贯彻相关精神。各部门认真贯彻《平罗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精神,安排专人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梳理。

二是明确梳理相关规定。凡设定依据已经被废止、修订或变更的;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整的;通过改变管理方式可以达到目的的;因行政主体职能调整,相关行政权力相应变化的;与办理行政权力相关的工作内容或者要求发生变化的;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下级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均要提出取消、增加、变更等调整意见或建议。

三是及时梳理调整事项。各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梳理原则,逐项对照权力事项进行梳理,理清需要调整的权力事项,认真填写取消、增加、调整事项表,并上报县编办进行审核。

截至目前,政府各部门均已完成梳理、上报工作,由县编办、法制办进行审查,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审定后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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