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访谈时间:2019-03-28 10:00:00

嘉宾介绍

周刚: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景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张佑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明: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李帆: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韩军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访谈简介

2019年3月28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周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景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佑昌、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朱明、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李帆、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军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文字直播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自保:

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扫黑办主任冯自保。  

这是我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召开的首次新闻发布会,看到有这么多的媒体朋友参加,我非常高兴。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宁、自治区、市级3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覆盖了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各个方面,充分说明了新闻媒体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厚爱。  

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得到了区内外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们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协作,大家为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彰显自治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为鼓舞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为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付出了大量辛勤劳动,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向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出席发布会的还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扫黑办的几位副主任,他们分别是: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周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景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佑昌,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朱明、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李帆,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军。非常高兴邀请到他们为大家介绍我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  

首先,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佑昌同志,向大家介绍我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及阶段性成效。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佑昌:

一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的指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了扫除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月底,全区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190条,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65个(其中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5个、涉恶犯罪集团18个、涉恶犯罪团伙4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01人,破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567起,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近1.5亿元。依法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41351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4281人,有50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牵引带动下,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20181月至12月,全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5.5%,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2.4%,治安案件同比下降9.1%。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全面部署。自治区党委2次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先后3次作出批示,自治区主席咸辉专门听取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领导小组会、扫黑办主任会,出台了线索排查、重大案件会商等10项工作制度,推动各地各成员单位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打击力度。将各市、县(区)及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平安建设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强化措施,压实责任。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拓展线索排查的广度和深度。制定出台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矩阵等新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报道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目前已兑现举报奖励金21.5万元。政法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采取警情和案件串并分析、从近五年审结的案件中摸排、在服刑人员中排查等措施,全面拓展线索来源。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挥专业优势,摸排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有效拓展了线索排查的广度和深入,为打击、惩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坚持依法严惩,形成强有力的进攻态势。聚焦我区确定的11类重点打击对象,将打击锋芒直接指向人民群众痛恨、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创新完善侦查手段,加强线索核查、串并研判,对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采取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措施,全力扩大战果;检察机关组建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起诉团队,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捕诉合一,强化了诉讼监督,提升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审判机关组建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实现专案专人专办,加强财产刑适用,确保严格依法惩处。通过不断完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联动机制,打掉和判决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对黑恶违法犯罪形成了强有力的高压震慑态势。同时,坚持扫黑除恶和治乱并重,紧盯突出治安问题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了打击黄赌毒、拐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力挤压黑恶势力活动空间。  

四是坚持严肃执纪问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通知》、《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联系、协同办案、双向移送、签字背书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深挖彻查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建立纪委监委领导联点包案制度,对干扰多、阻力大、疑难复杂案件,综合运用提级办理、异地管辖、挂牌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五是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严惩黑恶势力的同时,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黑恶势力及“村霸”已经染指、操纵基层政权的基层党组织,以及群众反映存在严重治安乱点所在地基层党组织,组织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整顿范围,逐村制定整改方案,配齐配强“两委”班子成员。对全区已换届的村(居)“两委”班子进行“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去年以来,各级组织部门已调整村党组织书记248名,先后对排查出的84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督促限期整改,从根本上解决了一些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六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发挥好督导督查的利剑作用,先后开展了多轮次的督导,着力压实市县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2018年,对全区5个地市和大多数县(市、区)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开展了3轮督导。今年3月份,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6个督导组,分别由正厅级领导带队,对全区5个地市、22个县区和30个成员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期间,各督导组分别与265名市县区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开展了个别谈话,督导自治区和市县成员单位160个,查阅台账资料6966份,发放调查问卷1873份,接待群众来访521人次,接收群众信访举报979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挖根治阶段性工作目标,推动专项斗争在大要案侦办、深挖彻查“保护伞”、行业监管整治、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朱明: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打开路、打早打小,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始终保持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首要位置部署推动。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东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解决队伍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专项斗争以来,公安厅分管领导带队赴各市县区公安机关开展多轮次督导、指导,研究具体案件侦办。  

二是广泛发动群众。出台有奖举报办法,兑现奖励21.5万元。依托各类媒体资源,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全区公安机关共受理群众有效举报线索2761条,公开缉捕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宣传法律政策,使宣传、打击、普法同频共振,让人民群众在强大舆论声势中明法理、受教育、增信心。  

三是强化线索核查。坚持线索核查月调度、月通报,对公安厅督办转办的246条线索全部逐条开展督导,落实群众回访制度,部署开展线索核查清零行动,确保区、市两级线索及时核查办结。  

四是突出打击力度。建立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先后挂牌督办3批共14起涉黑涉恶案件,通过异地用警、提级侦办等方式,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5个(其中,银川市兴庆区打掉了侵蚀基层政权,强揽工程,危害一方的纳某某涉黑犯罪组织,金凤区打掉了长期开设赌场的段某某涉黑犯罪组织,永宁县打掉了收取保护费,逞凶斗狠的伍某某涉黑犯罪组织,灵武市侦办了盘踞在灵武市周边暴力讨债,欺压残害百姓的马某某涉黑犯罪组织。石嘴山市打掉了私开道路,暴力设卡收费具有典型“路霸”特征的徐某某涉黑犯罪组织),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18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4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01人,破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567起,缴获枪支2支、子弹24发、炸药20公斤,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近1.5亿元。  

五是坚持除恶务尽。部署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行动,深挖背后“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委协作配合,实行按需上案和同步上案,不断强化“破网打伞”力度。坚持刀刃向内,及时查处涉及公安民警的违法违纪线索。目前,查处违法违纪民警21名,其中2名公安事业编民警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批捕。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将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2019年2月底,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46人;提起公诉涉黑涉恶被告人351人;建议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1人;追加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2人、涉案单位5家,纠正起诉遗漏罪行71人。  

一、加大提前介入力度。自治区检察院会同自治区公安厅会签了《关于规范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意见》,明确必须选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黑恶案件,确保打击质效和打击力度不减。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53件。  

二、依法快捕快诉。全区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迅速形成打击声势,回应群众关切。其中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伍某某等22人涉黑案,配备优势力量、制定时间表、驻点跟案、共同补侦,内外联动形成打击合力,仅用11天完成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提起公诉,所有被告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监督立案4件2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次,提起抗诉涉恶案件219人。其中西夏区人民检察院以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对王桂香等16人涉嫌盗窃罪、抢劫罪案提出抗诉,案件发回重审后,综合分析研判案件事实及证据,认定为涉恶案件,变更起诉至西夏区人民法院,16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王桂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原判决王桂香有期徒刑4年半)。 

四、创新工作机制。开通涉黑涉恶案件受理“7+24小时”绿色通道,组建黑恶案件办案团队43267人,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制度,优化办案组织,加大办案力度。  

五、助推综合治理。坚持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扩展办案效果,全区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9份、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配合组织部门对932名村居“两委”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全区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和检察长背书制度,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及“保护伞”线索摸排工作。截至20192月底,共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483条、腐败问题及“保护伞”线索108条。

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李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法院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月28日,全区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0427人,已审结了郭金发等52人涉黑案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24281人,50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判处财产刑54385.7万元。正在审理16146人。同时,持续加大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和严重妨害社会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与专项斗争同部署同落实,2018年以来,全区法院一审审理敲诈勒索、组织卖淫、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诈骗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虚假诉讼等案件698件,审结571件,结案率为81.81%798人被判处监禁刑;一审受理毒品类案件321件,审结265件,结案率82.55%347人被判处监禁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法院均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下发方案进行部署。三级法院为专项斗争专门投入经费200余万元,为专项斗争提供物质保障。  

二是全面落实依法从严要求。牵头制定并会签印发了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和“套路贷”案件等指导意见,联合出台会议纪要,严把涉黑恶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牵头举办全区法院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努力提升专项斗争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法院均组建了专业审判团队,审理相关案件;高院在全区法院组建审判专业人才库;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专项斗争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高、中级法院强化个案指导,发布典型案例,确保案件审判效果;高级法院组织专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及时向自治区扫黑办及最高院报送工作信息,报送信息数量在2018年排全国法院第2位,中央媒体5次予以报道,《宁夏日报》在头版头条进行报道。 

四是深入发动群众和摸排线索。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三级法院举报方式,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93条;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专项斗争成果报道700余次;组织对全区法院近年来审理案件进行排查,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共排查线索845条。  

五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撰写多篇调研信息,服务领导决策;积极参与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资格联审,将发现的线索主动移送核查;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党员违法违纪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报,2018年通报涉案党员72人次;针对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及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堵漏建制。  

下一步,全区法院将按照专项斗争重点任务,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周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立足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靠前指挥,定期听取汇报,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三次全会、以及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上,反复强调要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的意见》,强化责任担当,并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会同公安厅研究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建立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签字背书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的通知》,建立了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市级纪委监委统一受理、统一处置、统一反馈制度。 

三、畅通举报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采用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放“便民监督卡”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举报反映,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进出台账的问题线索全部由自治区纪委监委审核把关,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  

四、加大查处力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件,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截止20192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五、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委领导联点包案工作机制、成立扫黑除恶专案督导组,完善工作督导机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分管领导切实担负起主抓责任,赴五个市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督办会,研究工作措施、推进责任落实;面对面”指导问题线索受理、研判、移交、处置、反馈等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大深挖彻查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景瑜: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职能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切实履行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中的政治责任。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及时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从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两委”成员管理和村干部后备力量培养等六个方面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压实责任。  

二、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提请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关于深入推进“三大三强”行动集中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关于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的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部署开展了集中整顿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补齐基层短板。  

三、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深入推进“两个带头人”工程,鼓励有发展能力和意愿的群众回乡创业,通过营造竞相发展的社会氛围,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空间。集中对全区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了一次“回头看”,逐村逐人核实情况、分析研判,坚决将有问题的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和村干部联审机制,明确今后凡是调整村干部,都要经过县级联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审批程序,严防“两面人”进入党员队伍。  

四、突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全面向群众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消除顾虑,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号召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勇于揭发涉黑涉恶人员。主动关心群众,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引导党员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宁夏日报记者:

公安机关围绕专项斗争下一步将如何开展工作?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朱明:

2019年全区公安机关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打击“主力军”作用,狠抓线索核查和专案攻坚,坚持破网打伞有力,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线索摸排核查。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按照公安部“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要求,成立线索核查中心,建立派出所常态摸排机制,采取督办转办、分级核查、交叉核查、上提一级、每月调度、约谈问效等措施,确保线索及时核查办结,积极回应群众期待。

二是推动案件攻坚。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违法犯罪。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经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三是坚持破网打伞。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与纪委监委建立线索快速移交反馈机制,联合驻厅纪检组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确保打深打透、消除后患。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始终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以零容忍的态度狠打、实打、彻底打,坚决根除这一社会毒瘤,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宁夏法治报记者: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支重要力量,为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组织部门如何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持续抓好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度结合起来?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景瑜:

2019年,全区各级组织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能,认真落实职责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加大力度、靶向施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标对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以县(区)为单位逐村摸排分析,对已收网打掉的染指操纵基层政权的“村霸”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的宗族恶势力、信访和矛盾纠纷突出、宗教无序蔓延的重点村、难点村,严格落实县乡领导干部挂点包村机制,采取“一村一策”,集中力量、有的放失地抓好整顿。

三是扎实开展村“两委”班子成员“回头看”,逐个过筛子,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等不符合条件的成员清理出去,及时补齐配强。四是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建立村干部县级联审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严把村干部“入口关”,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五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动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的源头性线索。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乡村干部培训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法制日报记者:

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纪检监察机关在“破网”“打伞”方面都有那些新举措?

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周刚:

去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工作推动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主动发掘线索、专项巡视巡察力度,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不断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审慎研判问题性质,确保问题线索底数清、数据准,精准识别、精准处置。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核查清零行动,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6月底前将2018年摸排的问题线索全部核查完毕。加大深挖彻查工作力度,明确各市、县(区)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由市级纪委监委统一受理、优先处置。成立督导组,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案件查办、有关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督导力度,推动工作落实。注重以案治本,针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立行立改,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自保

今天新闻发布会内容比较丰富,大家提了一些问题,有关部门的同志都予以详细明确的回答。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其他问题,欢迎会后和自治区扫黑办联系。希望媒体朋友持续关心支持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再次感谢六位发言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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