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一、管控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自治区先行区重大战略部署,立足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区情,坚持“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总量和用水定额控制,统筹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重点产业用水安全,以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管控目标

总量管控目标:十四五”期末取水总量不超过72.84亿立方米,耗水总量控制在41.5亿立方米以内。

效率管控目标: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分别不低于15%、1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50%。

到2025年,总灌溉面积控制在1200万亩,农业灌溉面积控制在1120万亩左右。

三、配置总量

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守水资源总量控制红线,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总量控制、指标到县、空间均衡的配水体系。自治区“十四五”统筹预留2%水量,用于保障重大产业用水需求。统筹预留取水量1.5亿立方米,分配各市、县(区)71.34亿立方米;统筹预留耗水量0.85亿立方米,分配各市、县(区)40.65亿立方米。

按行业配置:统筹生活、生态、生产用水,实行定额管理、用途管制,保障城乡生活和自治区九大特色重点产业发展用水、满足生态环境用水,节约农业生产用水,满足工业发展用水。到2025年,分配各市、县(区)生活取水量6.61亿立方米,生态取水量9.50亿立方米(包括河湖补水2.39亿立方米,冬灌生态效应水量4.76亿立方米,生态林2.35亿立方米),工业取水量5.76亿立方米,农业取水量49.47亿立方米;分配各市、县(区)生活耗水量3.91亿立方米,工业耗水量4.51亿立方米,农业27.76亿立方米,生态4.47亿立方米。

按水源配置:统筹不同水源可供水量,以保障生态健康为底线,用足用好黄河水,优化利用地表水,严格管控地下水,综合利用非常规水,合理配置水资源。

到2025年,分配各市、县(区)71.34亿立方米取水量中,黄河干流地表水61.46亿立方米,当地地表水1.61亿立方米,地下水6.27亿立方米,非常规水2.0亿立方米(含配额外非常规水1.55亿立方米)。

四、配置成果

全区及各市县用水权管控指标为多年平均来水情况下的2025年控制指标。“十四五”期间各行业、各区域管控指标按年度采用内插法,实行递进调整;各年度实际调度及计划用水量,依据当年黄河来水和国家分配年度水量情况,实行“丰增枯减”。

相关文件:《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