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方案的通知》(宁财(库)发〔2015〕679号)文件要求,现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度决算公开事项公示如下: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备注:
1.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没有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所以该两表为空表。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部门决算报表及“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包含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经费收支情况。
3.“三公”经费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用32.65万元(2014年末出国费用9.92万元,因在2015年度支付,未列入2014年度决算)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参加国(境)外政务考察、文化交流、经贸合作等活动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5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开展工作调研、政务督查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产生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
(3)公务接待费145.2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有关部委和其他政府系统来宁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接待及外事接待支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