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排清明节放假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03.17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对2014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作出安排: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4月5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一)放假补休,共3天。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