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金凤区、西夏区、惠农区、利通区、青铜峡市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的公示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02.19

  为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加快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2012〕1号)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12号),经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人民政府申请,自治区教育厅组成督导评估组,于2013年11月对金凤区、西夏区、惠农区、利通区、青铜峡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结果,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金凤区、西夏区、惠农区、利通区、青铜峡市已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并将提请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核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2月20日至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形式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

  联系人:马 丽

  电 话:0951-6024817

  邮 箱:nxzfjydds@126.com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67号自治区教育厅202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