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应急标识征集启事

来源:政府办公厅 2012.09.14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的认知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开展“宁夏应急”标识征集与评选活动。

一、主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全区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

二、征集时间

201291520121031

三、征集要求

(一)标识图案能够准确反映宁夏应急管理工作的特点。要寓意明确、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形象鲜明,易于识别、记忆,便于宣传使用,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强烈的视觉冲击感,唯一特征明显,同时考虑与国际接轨。

(二)标识图案须含有“宁夏应急”和“NINGXIA EMERGENCY AID”中英文字样,能够体现宁夏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内涵;

(三)投稿作品的图稿尺寸限于用A4纸,须提供彩色、黑白图案各一份,采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电脑制作按照电子图形图像文件jpg , psd, ai,eps,cdr格式提供,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四)投稿作品应简要说明标识图案的文字释义、设计理念、创意说明以及平面立体的运用形态等,不少于300字,并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四、提交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及说明可直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xyjb001@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标识征集”,或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注明“宁夏应急标识征集”字样),邮编:750001

(二)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等信息。

详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nx.gov.cn

五、评奖方式及奖励

(一)评选阶段。

1.征集标识的公示、初评及网上投票;

2.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投作品进行评选;

3.中标作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评选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六、相关说明

(一)投稿数量不限,必须为原创作品。多人合作视为单位设计。

(二)获奖作品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即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且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获奖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对已发放奖金和证书全部追回。

(四)所有参选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原稿。

(五)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六)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张威

咨询电话:0951-60380755027096

咨询时间:8:00-18:00

 

附件:1“宁夏应急”标识征集评选办法

  2“宁夏应急”标识征集报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Alt+~键打开导盲模式。